成都出台新建成品住宅裝修管理新規:
開發企業可提供升級裝修方案 供購房人自願選擇

2021年06月09日07:45  來源:成都日報
 
原標題:開發企業可提供升級裝修方案 供購房人自願選擇

  6月8日,記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為進一步規范成都市成品住宅建設及銷售行為,提升成品住宅建設品質,滿足人民群眾個性化、品質化居住需求,《成都市新建成品住宅裝修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出台,對成都中心城區新建成品住宅建設管理模式、樣板房管理、裝修信息公示、成品住宅竣工驗收和交付管理、開發企業主體責任和參建單位責任、監督管理等作出了規定。

  《規定》提出,實施成品住宅建設的項目,開發企業應提供普通裝修方案,普通裝修的設計和建設應符合《成都市新建商品住宅技術管理規定(第一版)》的相關要求。

  普通裝修的價格應由開發企業委托專業機構(建設工程造價咨詢服務機構或房地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其挂牌價格不得超過評估價格,且應符合成都市房地產調控政策管理規定﹔開發企業應與購房人在商品房買賣備案合同中約定普通裝修內容、標准和成交價格,普通裝修的成交價格不得高於挂牌價格。

  《規定》提出,根據市場需求及產品定位,開發企業可在普通裝修方案的基礎上提供升級裝修方案,供購房人自願選擇。在辦理成品住宅預售許可前,開發企業應委托專業機構對升級裝修價格進行評估並公示評估報告。

  購房人可自商品房選房之日起,1個月內自願選擇升級裝修方案。升級裝修價款納入預售款監管。

  為更好保護購房人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規定》要求,新建成品住宅不但要設置和開放交付樣板房,還要設置和開放工序樣板房。開發企業應選擇本預售批次房源數量最多的戶型,在可售房源內、銷售場所或異地就近,設置至少一套普通裝修的交付樣板房和一套對應戶型的工序樣板房。交付樣板房應真實體現擬交付成品住宅的裝修清單內容,作為成品住宅的交付標准。樣板房內不得設置擺放除裝修清單外的其他內容,對於未設置樣板房的其他戶型,要求企業制作裝修效果圖進行展示。

  《規定》要求,開發企業應開放交付樣板房和工序樣板房至當期成品住宅集中交付達到90%之日起至90日止。經屬地住建部門檢查同意后,開發企業才能關閉各類樣板房。

  開發企業如提供升級裝修方案的,應針對各升級裝修方案分別設置不少於一套的升級裝修交付樣板房和一套對應戶型的工序樣板房。

  《規定》要求,擬預售的成品住宅應在銷售現場和企業官網公示以下信息:成品住宅開發和參建單位信息,裝修方案(含裝修清單)、價格評估報告和挂牌價格、樣板房的參觀提示、咨詢投訴電話和屬地相關主管部門受理監督舉報電話等。

  《規定》還詳細明確了裝修清單的內容:裝修功能空間、裝修內容和主要裝修材料及部品設備的名稱、品牌、產地、規格、型號、材質、顏色、質量等級、環保等級和生產企業官網可查詢鏈接等內容。(成都日報記者 袁弘)

(責編:章華維、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