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市通報6起招投標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典型案例

2021年04月15日10:55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4月15日電 (李強強)據廣安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日前,廣安市紀委機關、市監委、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務局聯合對6起招投標領域違紀違法問題典型案例進行了通報。

1.棗山物流商貿園區黨工委原書記蔣波在招投標活動中收受巨額賄賂的問題。

2017年至2020年,蔣波在擔任協興生態文化旅游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及棗山物流商貿園區黨工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授意、安排下屬對工程項目老板許某進行“關照”,默許縱容其與招標代理機構相互勾結,量身設置“門檻”條件,排斥潛在投標人,通過圍標串標等非法手段,取得火山片區安置房、棗彭路、福興大道等項目建設中標資格,涉及項目金額11億余元,蔣波從中收受許某等所送現金1240萬元。同時,蔣波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目前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市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室原黨組成員劉俊違法插手干預招投標的問題。

2017年至2018年,劉俊在擔任岳池縣委常委、縣政府黨組副書記、副縣長期間,接受商人唐某某、江某某請托,利用職務便利向下屬打招呼,為其承攬該縣安置房電氣安裝工程及物業管理等項目提供幫助。在其意向投標人未中標的情況下,無視紀法規定,安排人員違規拆封已經審核的中標文書,故意尋找漏洞和瑕疵,指使他人對第一中標候選人進行惡意舉報,對原評標結果作出復評決定,最后使其意向投標人通過復評中標,涉及項目金額1000萬元。事后,劉俊從中收受請托人所送現金66萬元。同時,劉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3月,劉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目前,劉俊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

3.武勝縣水務局水政股原負責人胡延志違反招投標法的問題。

2014年至2019年,胡延志在擔任武勝縣水務局水政股負責人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通過規避招投標、虛假招標等方式,為他人承攬嘉陵江武勝段漂浮物打撈、五排水庫已建成中型灌區配套改造等4個項目提供幫助,涉及項目金額5670萬元,胡延志從中收受現金36.3萬元。同時,胡延志還存在其他嚴重違法問題。2020年8月,胡延志受到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11月,胡延志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20萬元。

4.岳池縣農業農村局蠶業管理站原黨支部書記、站長段輝東內外勾結、操縱評標結果的問題。

2016年下半年,段輝東接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某某的請托,將沼氣建設項目招標資質信息提前透露給對方,黃某某據此提前挂靠數家相應資質企業進行圍標,並成功獲取該項目中標資格,涉及項目金額1230萬元,段輝東從中收受現金18萬元。同時,段輝東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6月,段輝東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020年9月,段輝東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

5.不法人員李朝春(社會稱“李春”)串通投標案。

李朝春等人通過收買代理機構、勾連業主等方式,提前獲知招標信息,安排設置不合理條款排斥潛在投標人,聯系挂靠符合資質條件公司參與圍標,並採取協同抬高報價等手段,操縱招投標市場價格,達到非法中標獲取利益的目的。同時,李朝春在自己所參與項目未中標的情況下,指使安排他人採取短信、匿名電話、郵寄信件、網絡反映等方式,對中標企業進行惡意舉報,嚴重干擾招投標市場秩序,影響項目建設進度。2019年以來,李朝春等人通過違法違規手段獲得了廣安職業技術學院綜合實訓中心、廣安市花園第二水廠等項目,涉及項目金額3億余元,獲取非法利益720萬元。目前,李朝春等人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6.不法人員許涵串通投標案。

許涵等人以行賄、許諾好處等手段事先買通業主單位,非法操縱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投標文件中設置排他性條款,並根據招標文件提前挂靠符合資質條件公司,支付費用讓其放棄投標或以陪標方式參與圍標,在其意向投標人中標后,將項目轉賣或以入干股的方式交由他人實施,從中獲取巨額非法利益。2018年7月至2020年4月,通過上述方式,許涵等人成功中標廣安棗山園區火山片區保障性安居工程、廣安白雲湖備用水源地治理工程(一期)、廣安棗山園區玉兔花園建筑工程等5個項目,涉及金額11億余元,參與圍標企業130余家,獲取非法利益4590萬元。目前,許涵已被移送司法機關審查起訴,涉及的其他12名違法人員已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在進一步偵辦中。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