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魂砍價”進醫保的藥為何在醫院買不到?專家詳解

2021年04月13日09:01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多位專家詳解:為什麼進了醫保的藥在醫院買不到?

  日前,中國藥學會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第三季度,2018-2019年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的腫瘤創新藥,在1420家樣本醫院中的進院比例約為25%。為什麼通過“靈魂砍價”進了醫保的創新藥在醫院卻買不到?4月9日,中國醫療保險研究會召集了多位業內專家對此進行詳細解讀,並提出建議。

  降價不會成為藥品進入醫院遴選藥物目錄的主導方向

  北京協和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趙彬在會上表示,藥品進入一家醫院的目錄,首先要滿足臨床的治療需求,這是醫院要考慮的第一因素,“尤其是對疾病治療的不可替代性、安全性和與現有藥品的比較等方面會進行重點的考量,而藥品的降價則不會成為其進入遴選的主導方向。”

  趙彬坦言,一種藥品從獲得上市資格到被醫生詳細了解,需要漫長的過程。因為藥品上市前的研究往往納入的病例數比較少,研究時間也相對較短,實驗對象的年齡范圍也較窄,入藥的條件控制得非常嚴格。因此,相對於醫院把藥品用於大范圍群眾的實際需求,新上市的藥品還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說藥品有效性評價的局限性、特殊人群用藥的安全性,罕見不良反應的發生率等”,都需要考慮。

  趙彬指出,很多藥品的嚴重不良反應都是在上市后數年,隨著使用人數的增加才被發現的。因此,臨床醫生客觀掌握藥品有效性和安全性信息,並積累足夠多的証據還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

  北京大學藥學系主任史錄文指出,隨著我國醫保准入的常態化、規范化,甚至剛剛獲批不久的藥品即可參與醫保談判,如2020年的國家醫保藥品談判時間截至當年8月,而談判成功的藥品中,澤布替尼、伊尼妥單抗於2020年6月剛剛在我國獲批上市,“部分藥品需利用充分証據,以確定其實際臨床價值。”

  藥品進入醫院需經過多重考驗

  除了藥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因素外,藥品的成本也成為制約其進入醫院目錄的另一項重要因素。

  “在全面實行藥品零差率政策后,藥品配備、儲存、耗損等都成為公立醫院的成本。”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副研究員曹庄表示,藥品對醫療機構從盈利因素變為成本因素,影響了醫療機構配備藥品的意願。

  此外,根據藥品相關管理規定,要求800張以上床位的公立醫院配備藥品的品位數不得超過1500種,其中西藥1200種,中成藥300種。曹庄指出,一些已足額配備的醫院,如果要新增藥品,需要同時調出相應數量的藥品,難度和阻力相對較大。

  趙彬補充說:“不同地區、不同等級、不同定位的醫院收治患者的疾病譜不同,臨床藥物的治療需求也不同,因此,醫院藥品的遴選主要與醫院的功能定位、臨床科室的專業方向有非常密切的關系。所以,不同醫院的藥品目錄也存在非常大的差異。”

  與此同時,藥品進入醫院目錄還需要經過藥事管理與藥物治療學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的審核。曹庄說,委員會審核程序的設定,也會對藥品能否進醫院和進醫院所需時間長短有重要影響。

  趙彬介紹說:“當醫生確認需要提交某種新藥的用藥申請后,醫生所在的臨床科室會組織科內專家進行一個初步的遴選,然后將遴選結果提交給醫院的委員會。委員會會對藥品的新增、淘汰和暫停使用等進行審核。”

  然而,委員會的開會頻率不固定。史錄文表示,有的醫院一年開一次,有的兩年開一次,由醫院自己決定。

  “雙通道”用藥保障機制緩解談判藥品醫院供應不足

  據不完全統計,已有20余個省級醫保部門出台了相關政策,對部分談判藥品實行“雙通道”的保障政策,即對參保人員使用和報銷部分高值或者特殊藥品,實行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共同保障的辦法。曹庄說:“這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了談判藥品醫院供應不足的問題。對於通過醫院渠道不能完全解決藥品保障的地區,我們認為此做法應該可以予以鼓勵。”

  曹庄指出,“雙通道”用藥保障政策是基於現實條件的一種管理創新,也是傾聽群眾呼聲,解決合理需求的一種選擇。實行雙通道保障政策,對醫保管理提出了一個新的要求。很多執行“雙通道”政策的地區都建立了定治療機構、定責任醫師、實名制管理、定供藥機構等配套管理政策,在滿足藥品需求供應的同時加強用藥的管理。

  此外,曹庄還認為,應該完善相關政策規定,對醫療機構配備談判藥品提供支持。有些地區也有這樣的嘗試,如雲南省為做好談判藥品的落地,醫保聯合衛健部門通過取消藥佔比,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談判藥品入院難的問題。(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劉昶榮)

(責編:羅昱、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