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摩托車撞了1年后 才想起報警

2021年04月12日07:57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今年58歲的趙某明是閬中市金埡鎮人。今年1月26日,閬中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值班室值班民警苟文雄接到趙某明打來的報警電話。據趙某明講述,2019年12月1日14時30分許,他在閬中市嘉陵江三橋公交車招呼站處等客車時,被從七裡至水觀方向行駛的一輛二輪摩托車撞倒致傷,但案發后,雙方當事人均未在現場報警,騎摩托車的年輕小伙直接將他送醫救治。

民警事后了解得知,肇事小伙家裡經濟條件也不好,在醫院裡陪護了一天后,傷者趙某明的母親來到醫院,雙方口頭協商好治療方案后,便讓小伙子離開。之后,小伙一直沒有跟趙某明聯系,1個月后,趙某明出院,因為當時正值疫情期間,趙某明一直在家裡休養,家裡人也一直沒有報警,直到今年1月,趙某明聽別人說交通事故受傷后可得到賠償,才決定電話報警。

據本案辦案民警介紹,由於此次交通事故案發時間已過去整整1年多,案發時也沒有固定証據,而傷者趙某明對事故發生時的相關細節也表達不清,事故處理十分棘手,經過多方調查走訪,本月初,民警終於摸排到1年前那起交通事故的肇事者范某某。4月9日,在辦案民警多方協調下,事發17個月后,那起交通事故最終達成了賠償協議,范某某賠償趙某明2500元。(趙萬東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王超)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