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后男子家中飼養“緬甸蟒” 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

2021年04月08日09:12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95后男子家中飼養“緬甸蟒” 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

4月7日,記者從成都邛崍法院獲悉,近日,該院判決了一起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一名95后男子在家中飼養兩條“緬甸蟒”, 法院審理后判決,其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獲刑。

王某是一名95后,自幼喜歡蟒蛇,欲將蟒蛇當作寵物飼養。2018年初,他通過網友送其一條緬甸蟒予以飼養。2018年4月,王某通過貼吧結識另一名網友后,以300元的價格購買一條緬甸蟒。后王某將兩條蟒蛇一並在家中當成寵物飼養。

2020年9月11日,經群眾舉報后,邛崍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將上述蟒蛇查獲。經鑒定,上述蟒蛇為:爬行綱-有鱗目-蛇亞目(Serpentes)蟒屬(Python)蟒(Python molurus)蟒雙帶亞中((Python molurus bivittatuss),被列入《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屬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兩條蟒蛇價值為人民幣60000元。目前,上述蟒蛇已寄養於中國科學院成都生物研究所。

法院審理認為,王某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在未辦理國家重點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利用等許可下,收購國家一級保護動物蟒蛇一條,其行為已經構成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依法應予刑事處罰。邛崍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的事實和罪名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王某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王某在審理過程中當庭表示自願認罪認罰,依法從寬處罰。根據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節、危害后果、認罪和悔罪表現,依法可以宣告緩刑。

法院判決,王某犯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拘役三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責編:高紅霞、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