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成都3月1日電 (李強強)近日,樂山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通過任免名單。
根據樂山市人民政府市長張彤提名,決定任命:
王玻為樂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
安沛然為樂山市經濟合作和外事局局長﹔
馬秀蓉為樂山市扶貧開發局局長。
根據樂山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喻在崗提名,免去:
張平的樂山市監察委員會委員職務。
根據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鄧鵬提名,
免去:
李慶金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徐祥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肖偉勛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楊明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王樹軍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職務﹔
烏建英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傅曉蘭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庭長職務﹔
龔紹坤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旭東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李韻梅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周全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吳維維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趙霞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李金偉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易曉芸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永紅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職務﹔
劉劍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劉潔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萬玲的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任命:
吳維維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龔紹坤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王樹軍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趙霞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傅曉蘭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烏建英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庭長﹔
易曉芸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雷璐娜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
周全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一庭庭長﹔
黃玲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童紅兵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周雯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何洪蘭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劉平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蘇微穎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雷雲霞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黎琳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周文勤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李霞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譚媛媛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唐海珍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張開運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副庭長﹔
楊梅娜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林業審判庭副庭長﹔
羅喆予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副庭長﹔
張春為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