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門提醒:家長應增強校外培訓消費維權意識

2021年01月25日08:22  來源:新華社
 
原標題:教育部門提醒:家長應增強校外培訓消費維權意識

  寒假來臨,校外培訓進入高峰期。鑒於往年寒假后部分校外培訓機構倒閉、停業,學員課時無法完成,家長交費得不到妥善退還等問題,教育部門提醒,家長應增強消費維權意識,查看培訓機構資質,簽訂正規合同,控制交費時長,並做好自身和孩子的衛生防護。

  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王涵子介紹,面向中小學生從事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類培訓的機構,須持有辦學許可証和營業執照,而從事藝術、體育、科技、研學等非學科類培訓的機構須持有營業執照。

  王涵子表示,家長給孩子報班前,可登錄監管平台查詢機構是否具有辦學資質,如果發現學科類培訓機構存在“無証無照”等違規情況,應及時向教育部門反映查處,非學科類培訓機構的問題應向市場監管部門或綜合執法部門投訴舉報。

  江蘇省揚州市教育局職業教育與社會教育處處長韓國志提醒,家長應與機構簽訂正規的培訓合同協議,交費前仔細閱讀合同條款,特別是違約、免責條款,不輕信機構人員尤其是銷售人員的口頭承諾,應要求將具體內容全部落實到合同中去,特別是收費金額、收退費方式、優惠贈送等方面。

  “家長還要注意保存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証據。”韓國志表示,按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少數培訓機構採取“預收返還”“折扣累進”等方式收費,家長不要被所謂“實惠”迷惑,堅決不交3個月以上的費用,並主動要求將費用交到政府推出的資金監管平台上。

  “寒假是孩子休息調整的時期,家長不應跟風給孩子報培訓班,要根據孩子的個性特點和學習情況,選擇適合孩子的培訓內容,做到勞逸結合。”王涵子說。(新華社記者陳席元)

(責編:羅昱、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