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政府發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2021年01月15日11:47  來源:四川新聞網
 
原標題:雅安市雨城區人民政府發布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

為有效預防和扑救森林火災,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和森林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四川省林區野外火源管理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關規定,結合雨城區森林防火工作實際,1月13日,雨城區人民政府發布如下命令。

一、森林防火期

2021年雨城區森林防火期為1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2月1日至5月31日為森林高火險期

二、森林防火區和森林高火險區

(一)森林防火區

雨城區行政區域內所有林業用地(包括用材林地、防護林地、薪炭林地、特用林地、經濟林地、竹林地等有林地及宜林的荒山荒地、採伐跡地等無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高山草地等)及其邊緣直線100米范圍內劃為森林防火區。

(二)森林高火險區

G108沿線、G318沿線、G5京昆高速沿線、G4218雅康高速沿線、G93雅樂高速沿線﹔羊子嶺自然保護區、周公山森林公園、碧峰峽、上裡古鎮等景區及周邊林地區域﹔金鳳寺、龍洞庵等林區寺廟及其周邊林地區域﹔林區內、林地邊墓區及其周邊林地區域劃為森林高火險區。

三、嚴格野外用火管理

在森林防火期內,嚴格野外火源管控,進入森林防火區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規定:

(一)嚴禁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吸煙、燒紙、燒香、點燭、燃放煙花爆竹、點放孔明燈、燒蜂、燒山狩獵、使用火把照明、生火取暖、野炊、焚燒垃圾及其他野外非生產用火﹔

(二)因從事必要生產勞動等,確需在森林防火區內野外生產用火的,應當向區人民政府提交用火申請,經審查批准后,在指定時間、指定地點、明確現場責任人的前提下組織實施。在森林防火區內進行實彈演習、爆破等活動的,應當經省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三)進入森林防火區的人員和車輛必須接受森林防火檢查,按規定掃“防火碼”登記,嚴禁攜帶火種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森林防火區,嚴禁在森林防火區丟棄火種火源。

凡違反以上規定和防火令的,由公安、林業等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給予相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森林防火期內在森林防火區野外燒紙和吸煙者,一律依法給予警告、罰款或者拘留等行政處罰﹔公職人員一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直至開除公職﹔對在場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領導干部一律依規依紀依法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對引起火災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嚴格落實管控措施

森林防火期內,各鎮(街道)、區級各部門、國有林保護管理單位、林區企業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一)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普及防火知識,引導群眾、干部職工自覺遵守林區野外用火規定﹔

(二)全覆蓋開展拉網式排查,及時消除森林火災隱患﹔

(三)在進入林區的路口設置防火檢查站點,對進入林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檢查、收繳火種,防止火源入山﹔

(四)明確森林防火責任區域和職責任務,落實村民挂牌輪流值班和巡山護林員制度,實行網格化管理,加強對“痴呆聾啞傻”五類人員、精神病人、未成年人、孤寡老人等特殊重點群體的監管,嚴防失火行為的發生﹔

五、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森林火情,應立即撥打森林火災報警電話12119。鼓勵廣大群眾積極舉報一切違法違規野外用火行為。(許玉芳)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