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嚴打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學校“密考”

2021年01月15日09:20  來源:廣州日報
 

  昨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通知指出,嚴禁通過考試或者變相考試(包括寒假研學、冬令營等各種方式)擇優選拔新生,尤其要嚴厲打擊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學校舉辦“密考”的行為。

  通知指出,鑒於寒假期間是校外培訓和違規補課的重點時間段,也是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為進一步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切實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結合廣東省實際情況,廣東省教育廳就寒假期間校外培訓機構疫情防控和規范治理工作發出該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各培訓機構要嚴格落實國家和廣東省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加強與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疾控、衛健等部門的溝通聯系,遇到重要緊急情況特別是新冠肺炎疫情突發情況,要第一時間報告、及時採取應對處置措施,並在當地疫情防控指揮部和疾控、衛健等部門的指導下落實好各項防控工作。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從嚴要求校外培訓機構落實校門封閉式管理,除本機構員工和培訓學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外培訓機構,       (下轉7版)

  (緊接1版)對進入機構的教職員工和學員要進行體溫檢測,並做好登記。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從教人員尤其是外教管理,儲備必要的防控物資,並對培訓場所定期進行清潔消毒。校外培訓機構要加強衛生健康教育,引導師生增強個人防護意識,切實做好食住行游購娛各環節的個人防護,養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風、少聚集、一米線”等良好個人衛生習慣。

  通知還要求嚴格教師隊伍監督管理,各地要嚴格落實新時代教師職業行為准則的要求,嚴禁中小學校組織、要求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其他教師、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嚴禁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等行為。尤其要堅決查處中小學教師課上不講課后到校外培訓機構講,或組織、推薦、誘導或逼迫學生參加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等行為,一經查實,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加強從教人員管理,指導和督促校外培訓機構提高從教人員管理水平,將職業道德要求貫穿從教人員管理全過程。

  此外,通知特別強調,要規范培訓機構辦學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免試入學原則,嚴禁通過考試或者變相考試(包括寒假研學、冬令營等各種方式)擇優選拔新生,尤其要嚴厲打擊校外培訓機構與民辦學校舉辦“密考”的行為。(全媒體記者林霞虹)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