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2月15日起,成德眉資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要統一標識

2021年01月13日12:02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1月13日電 (趙祖樂)近日,成德眉資四市市場監管局聯合發布了關於《成德眉資地區散裝白酒標識規范》(以下簡稱《散裝白酒標識規范》)《成德眉資地區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范》(以下簡稱《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范》)的通知,明確規范了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標識。這兩個《規范》將於2021年2月15日正式施行。

《散裝白酒標識規范》規定,在成都市、德陽市、眉山市、資陽市行政區域內(以下簡稱成德眉資地區)生產經營的散裝白酒的標識必須符合一系列要求,比如應當標注食品名稱、酒精度(%vol)、配料表或者原料表、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執行的產品標准編號、生產工藝類型、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和地址、食品生產許可証編號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備案証編號、銷售單價等。

《餐飲自制泡酒標識規范》規定,在成德眉資地區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加強餐飲自制泡酒標識管理,標識應當標注食品名稱、泡制原料表、泡制日期、酒基的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酒基的生產工藝類型、酒基生產銷售者的名稱和地址、酒基的食品生產許可証編號或者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備案証編號、銷售單價等,加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或符合相關規定)的泡制原料的餐飲自制泡酒的標識,宜標注推薦飲用量和不適宜人群。

為保護未成年人和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這兩個《規范》還要求散裝白酒、餐飲自制泡酒標識應當標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賣”“過量飲酒有害健康”的警示語、標注“陰涼、干燥、通風”貯存條件提示語。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散裝白酒和餐飲自制泡酒標識不得標注下列內容:(一)明示、暗示以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的﹔(二)明示、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三)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散裝白酒的﹔(四)有礙限酒健康教育的﹔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明令禁止標注的內容。

據了解,目前成都市正開展“春雷行動2021”,對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犯罪行為給予嚴厲打擊。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者和經營餐飲自制泡酒的商家,認真對照這兩個《規范》要求的進行自查,加強標識管理,《規范》全文可在成都市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政務公開”下的“市局文件”欄目裡找到,或者關注“成都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查閱。

這兩個《規范》於2月15日正式施行后,相關執法部門如發現標識不符合規范,構成違反《食品安全法》《產品質量法》《價格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四川省酒類管理條例》《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及攤販管理條例》等規定的,將依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