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不還、修改護照、違法高消費……四川達州一女子被依法拘留

2021年01月06日08:01  來源:封面新聞
 
原標題:貸款不還、修改護照、違法高消費……四川達州一女子被依法拘留

1月4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一起執行案件。近日,一名拖欠貸款不還的女子聯系“黃牛”修改護照信息,試圖乘坐飛機,被公安機關擋獲。移交法院后,該女子因違反限制消費令,被依法拘留15天。

8號下午16點,達州河市機場的安檢人員在例行安檢時,在即將飛往深圳的CA4366航班中,發現一名乘客的護照信息和本人不符,於是立即將該名乘客移交給達州市公安局機場分局處理。據調查,這位乘客名叫徐某,因一直拖欠銀行貸款,在2019年被通川區人民法院限制消費,但為圖方便,她就聯系黃牛修改護照信息,買了一張從達州到深圳的飛機票,試圖瞞天過海,但不料被安檢人員當場逮住。

“我又沒工作,我哪兒來的錢還貸款......”這番話出自徐某的口中。2016年,家住通川區復興鎮九龍村的徐某想要和朋友合伙做生意,於是她在達州一銀行貸款385萬元,用作個人承包工程的周轉資金,借款期限為一年。之后,該銀行在同年7月5日為徐某提供了385萬的借款。然而,到了次年還款期到時,徐某卻以沒錢為由一直拖欠還款,始終逃避銀行的催款,構成了違約,與銀行產生糾紛。

2018年7月5日,該銀行向通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徐某及其同伴李某惠還清借款和利息。同年9月28日通川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在經歷三個月的案件審理之后,法院判決要求徐某以及李某惠在同年支付利息32萬(從2017年3月31日起至同年7月5日止按合同約定借期利率計算),並在2019年3月31日前還清借款385萬和罰息。

2019年6月3日,因徐某一直未能還清銀行債款,通川區法院依法向徐某發出了限制消費令,限制其乘坐飛機、輪船、住星級酒店以及旅游度假等一系列的高消費行為。因為限制消費令的約束,徐某很多事情都不能做,於是她動起了“歪腦筋”。

今年徐某父親得了肺氣腫,她就想回家陪父親,又在網上看到了黃牛發的小廣告,說可以幫失信人員辦理飛機票,徐某就“心動”了。12月2日,徐某在微信上聯系了黃牛,通過在黃牛那兒修改護照信息,將護照信息中的數字“0”改成了英文字母“o”,買到了從深圳飛往達州的飛機票,成功回到了家。在嘗到甜頭后,徐某又故技重施,買了一張12月8日從達州飛往深圳的機票,不過在過安檢人員的檢查時,徐某的“小聰明”就被識破了,而她也將受到法律的懲罰。

據悉,公安局機場分局在結束調查之后將徐某移交到了通川區人民法院,最終徐某因違反限制消費令,被依法拘留15天。( 封面新聞記者 戴竺芯)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