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一出生就“27歲” 冷凍胚胎技術是如何做到的

2020年12月28日08:49  來源:科技日報
 
原標題:寶寶一出生就“27歲” 冷凍胚胎技術是如何做到的

  一顆被冷凍了27年的胚胎被人“領養”后發育成正常的新生兒。她的誕生創造了人類胚胎保存的新紀錄,意味著隻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當,理論上可以無限期具有活性。

  俗話說“十月懷胎,一朝分娩”。然而據美國全國廣播公司12月2日報道,一個胚胎在被冷凍27年后,在今年2月才被一位女性從位於美國田納西州的國家胚胎捐贈中心“領養”。8個月后,這名女性誕下了一個名叫莫莉的新生兒。

  莫莉的健康誕生,也創造了人類生命新紀錄。對此,美國國家胚胎捐贈中心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多年前使用的技術在胚胎保存能力方面或許沒有時間限制”,意味著隻要胚胎在液氮中保存得當,理論上可以無限期具有活性。

  技術:胚胎從冷凍到復蘇條件成熟

  “目前冷凍胚胎技術已比較成熟,沒有太大的技術難度。”南開大學藥物化學生物學國家重點實驗室研究員帥領介紹,冷凍胚胎是試管嬰兒技術的衍生技術,一般來說,將1—2枚胚胎移植回人體子宮后,多余的胚胎就會被冷凍起來。

  “冷凍后的胚胎目前都是保存在液氮中,液氮的溫度為-196℃,在液氮中細胞酶的活力幾乎完全受到抑制,也就是說細胞進程處於停滯狀態。”帥領介紹,胚胎在液氮中保存是不會衰老的,存儲時間長短對其發育潛能及孩子的健康狀況沒有顯著影響,目前解凍復蘇存活率幾乎能達到100%。

  人體細胞內70%都是水分,當水從液態轉為固態時會結晶,冰晶會刺壞細胞。怎樣才能保証胚胎不被凍壞呢?

  “冰晶的形成是冷凍胚胎損傷的主要原因,因此目前胚胎冷凍技術就是要減少冷凍過程中形成冰晶。”帥領介紹,目前冷凍胚胎技術主要分兩種,程序化慢速冷凍和玻璃化冷凍。程序化慢速冷凍,就是使用計算機控制慢慢地降低胚胎的溫度,為了防止水產生冰晶,會加入冷凍保護劑,使其滲透並填充胚胎,取代胚胎中的大部分水﹔玻璃化冷凍,就是讓胚胎在高濃度冷凍保護劑中經過短暫處理,然后直接放到液氮中。

  天津醫大二院生殖醫學科胚胎實驗室主任杜湧瑞表示,2008年以后全國的生殖醫學中心基本上都是採用玻璃化冷凍的方法。目前生殖醫學中心使用的冷凍試劑盒多為進口商品化試劑盒,不過目前已經有國產冷凍試劑盒獲得了批准文號,即將上市了。

  在胚胎冷凍保存的過程中,還需要避免被細菌和病毒污染。“胚胎冷凍保存的載體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形式。在冷凍時,開放式載體的降溫速度會快些。不過,由於無法對液氮進行有效的消毒,理論上存在被細菌和病毒污染的風險,但是目前還沒有相關報道。”杜湧瑞介紹,一般來說,生殖醫學中心會把乙肝病毒攜帶者和梅毒陽性患者的胚胎單獨保存,以避免病原微生物污染的風險。

  經過漫長“冬眠”的胚胎要想最終“醒”過來,還需一個復蘇過程。復蘇過程就是用解凍試劑,通過調節滲透壓,讓水重新回到胚胎內,一般來說,10分鐘左右就可以完成解凍過程。

  現實:我國生殖醫學中心“胎”滿為患

  冷凍胚胎技術隨著試管嬰兒技術發展起來,目前該技術廣泛運用於輔助生殖上。在我國,冷凍胚胎技術發展得比較成熟,越來越多的家庭得益於此。

  2017年,廣東省中山醫院成功降生了一個冷凍18年的“冰寶寶”,這也是國內目前冷凍時間最長的“二胎冰寶寶”。而與她當年同時誕生的另一枚姐妹胚胎,如今是她18歲成年的姐姐。

  “目前國內有近500家生殖醫學中心,每個中心都會設有胚胎冷凍保存間。”杜湧瑞介紹,一般冷凍間會配備十幾個到幾十個液氮儲存罐,液氮罐都裝有自動報警系統,每天都會監測液氮面的高度和罐內的溫度,低於一定數值的時候,就會提醒及時補充液氮。此外還會有防盜、防錯配等相關設備的支持。

  大部分生殖醫學中心在進行試管嬰兒治療的時候,都會與患者夫婦簽署一個《胚胎和囊胚冷凍、解凍及移植知情同意書》,就剩余胚胎是否保存,超過保存期是否選擇將胚胎丟棄等問題進行確認。保存會有一定費用,並且可簽訂1到2年的保存期協議。保存期限臨近,中心就會通知保存人並且詢問是否續費繼續保存。

  “很多還想生二胎的夫婦可能選擇續費保存,但還是會有夫婦遺忘自己的冷凍胚胎。”杜湧瑞無奈地表示,盡管已經簽訂過協議,但是大多數生殖醫學中心在保存期滿后還會繼續保存胚胎,因此目前很多醫院的冷凍間都是“胎”滿為患,液氮儲存罐不斷增加。規模小的中心每年增加幾個,大的中心每年要增加十幾甚至二十幾個,一般一個35升的儲存罐,可以儲存上千個胚胎。

  “目前很多中心還保存著2000年左右冷凍的胚胎,冷凍期超過10年的胚胎數量也不少。”杜湧瑞說,其實超過20年的冷凍胚胎,由於母體的年齡已經很大了,幾乎不會再選擇復蘇植入了,隻有極個別案例,在一胎子女意外死亡后,選擇復蘇冷凍胚胎,冒著高齡妊娠風險復蘇植入胚胎。

  中華醫學會生殖醫學分會“冷凍胚胎保存時限的中國專家共識”建議,冷凍時間超過10年,女方年齡超過52歲,保留冷凍胚胎意義不大,且造成大量醫學資源浪費。

  未來:冷凍胚胎相關立法待完善

  此次這名虛歲27歲的“大齡”寶寶誕生,再一次引起人們對冷凍胚胎倫理方面的討論。很多人擔心,假如一對夫婦的冷凍胚胎在二十多年后解凍,並且植入患有不孕症的女兒體內,那麼女兒生下的是這對夫婦的外孫(女)呢還是兒女呢?

  對於這個擔心,杜湧瑞表示,目前我國對冷凍胚胎的管理規范——《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中規定,禁止醫療技術人員實施代孕技術,禁止實施胚胎贈送。在司法實踐中,非法買賣冷凍胚胎的,該民事行為因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而無效,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犯罪。也就是說,隻能是冷凍胚胎父母雙方簽字同意,才可以復蘇胚胎,而且胚胎隻能植入其母親的子宮內。

  但目前在冷凍胚胎監管過程方面,世界各國都面臨著法律不完善的問題。

  2014年,一對夫婦通過試管嬰兒手術取得4個胚胎,還沒來得及進行移植,這對夫婦就因車禍去世。雙方父母希望獲得胚胎處置權,但法院認為,施行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手術過程中產生的受精卵具有發展為生命的潛能,是含有未來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成為繼承的物品,因此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關於冷凍胚胎處置權的案例近些年並不鮮見。

  冷凍胚胎究竟是人還是物,目前理論界眾說紛紜,國外判例也多有分歧。當夫妻雙方均已離世后,在醫療機構保存的冷凍胚胎是否屬於遺產,能否繼承也是爭議的焦點之一。

  隨著輔助生殖技術的發展以及民眾需求的增加,因輔助生殖技術而產生的糾紛越來越多。而立法不完善,將導致法院的裁判困境更加凸顯。胚胎生物學屬性有可能涉及子女身份的認定、財產的繼承、侵權損害賠償等諸多法律問題,因此立法應保持一定的前沿性,隨著我國相關醫療科技的發展,部門規章也應當盡快修改完善。(科技日報記者 陳 曦)

(責編:高紅霞、章華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