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3月1日起,《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

“你是什麼垃圾?”靈魂拷問有了“成都版”

2020年11月12日07:32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你是什麼垃圾?”靈魂拷問有了“成都版”

  如何分類

  《條例》將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類

  有啥特點

  有處罰

  未按規定投放,經管理責任人、城市管理部門等多次勸阻或警告后,再次違反規定,才會被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獎勵

  明確鼓勵通過獎勵、表彰、積分兌換等方式,促進單位、家庭和個人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

  有容錯

  一些《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又確實拿不准的,可以投放到其他垃圾,“尿不濕、寵物糞便等都可以放進其他垃圾裡”

  有創新

  與多個城市出台的生活垃圾管理相關條例相比,成都《條例》第七章“產業發展”內容在全國地方立法尚無先例

  難題應對

  ●針對“前分后混”

  《條例》明確規定,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

  ●針對廚余垃圾

  積極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溫厭氧發酵、食腐類昆虫養殖、聯合生物發酵、微生物水化、微生物發酵及厭氧、油水分離后焚燒等7種無害化處理方式

  ●針對可回收物

  成都全市已建成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站(點)2000余個,可回收物分揀設施28個,引進垃圾分類相關企業70余家

  咋個收費

  將按照“多產生多付費、少產生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收費原則,初步考慮先行推進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價格機制改革

  最近,不少成都市民發現:小區裡放置的垃圾桶,分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種。成都生活垃圾分類咋個管?11月11日,記者從《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明年3月1日《條例》將正式實施,屆時,成都將禁止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

  翻看《條例》10章78條內容,詳細規定生活垃圾的源頭減量、投放、收集、運輸、處理、資源化利用及其監督管理。它有何特點?背后有哪些考量?哪些垃圾屬於生活垃圾?發布會上,相關負責人一一解答。

  關鍵詞·包容審慎管理為分類提供行動指南

  禁止將不同類別的生活垃圾混合投放。如果違反規定,會被罰款嗎?

  會,但懲罰非常審慎。根據《條例》,未按規定投放,經管理責任人、城市管理部門等多次勸阻或警告后,再次違反規定,才會被處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條例》還特別規定,應當受到處罰的個人自願參加並完成相應的生活垃圾分類社會服務活動,經城市管理部門核准,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發布會上,成都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康琳專門提到第68條中關於減免處罰的規定。“懲罰不是目的,關鍵是幫助大家養成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康琳說。

  《條例》中,類似具有包容性的條款不少。例如,明確鼓勵通過獎勵、表彰、積分兌換等方式,促進單位、家庭和個人按規定分類投放生活垃圾。同時,清晰劃定哪些垃圾屬於生活垃圾。成都市城管委固廢處處長鐘兵介紹,《條例》明確把工業固體廢物、危險廢物、建筑垃圾、農業固體廢物、園林綠化垃圾等,排除在生活垃圾范疇之外﹔專門列舉了生活中的常見品類,方便居民對照。

  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工作人員介紹,成都市的分類標准中,“其他垃圾”一項本身具有容錯性。《條例》規定,其他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一些《條例》中沒有明確規定,又確實拿不准的,可以投放到其他垃圾。”

  關鍵詞·創新全國首個將“產業發展”納入規劃

  此前,北京、上海等城市已出台生活垃圾管理相關條例。成都的《條例》有何不同?

  “第七章‘產業發展’內容在全國地方立法尚無先例。”康琳說。

  《條例》明確,成都市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將生活垃圾分類產業納入科技發展規劃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促進生活垃圾分類產業與現代制造業、現代物流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智能信息等行業融合發展。特別是智能信息產業方面,提出成都市和區(市)縣商務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信息平台,推動線上線下回收、利用融合發展。

  “成都一直在大力發展‘互聯網+’新型回收模式,推動‘廢寶網’再生資源信息服務平台建設,目前已建成智能回收屋176個,建設智能回收箱(櫃)417個。全市城市社區回收服務覆蓋率達到81%。”成都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說。

  另一個創新,是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制度。《條例》第四章明確,委托物業服務人進行管理的住宅小區、寫字樓等建筑區劃,管理責任人為物業服務人,將履行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導,監督責任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對混投行為及時進行勸阻、報告等6項義務和責任。“這樣既能有效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也無需單獨聘請監督員、引導員等,更加節約成本。”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說。

  關鍵詞·務實多措並舉全鏈條推動《條例》落地

  “目前,成都參與生活垃圾分類的居民小區覆蓋率已達90%以上。”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副主任李東明介紹,作為國家確定的46個生活垃圾分類重點城市之一,成都的垃圾分類已打下良好基礎。

  但前端覆蓋只是做好垃圾分類的第一步,后面還有收集、運輸等環節,成都將怎麼做?

  先看收集和運輸。針對“前分后混”難題,《條例》明確,禁止將已分類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運。成都從2019年開始確定以街道(鎮)為單位,成建制推進“四分類”收集點、投放容器和運輸車輛更新改造。目前已在全市公共機構及1.35萬余個小區鋪設分類設施,並配備標志統一的分類運輸車2872輛,為分類收運提供保障。

  再看處理及資源化利用。針對廚余垃圾,成都因地制宜推進資源化利用,積極探索形成好氧制肥、中溫厭氧發酵等7種無害化處理方式﹔針對可回收物,成都已建成再生資源社區回收站(點)2000余個、可回收物分揀設施28個,引進垃圾分類相關企業70余家。前10月,全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量達230萬余噸,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量達65萬余噸。

  《條例》還規定,生活垃圾產生者應當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在發布會上透露,成都將按照“多產生多付費、少產生少付費,混合垃圾多付費、分類垃圾少付費”收費原則,初步考慮先行推進非居民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價格機制改革。

  “下一步,我們將督促相關部門持續開展垃圾分類設施補短板行動,推進分類投放、收運、處置和回收利用設施建設改造,同時加強執法監督,必要時開展執法檢查,檢驗《條例》執行效果。”康琳說。(四川日報全媒體記者程文雯)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