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居住証積分11月6日起受理 實行隨到隨積

2020年11月04日08:20  來源:成都商報
 
原標題:成都市居住証積分從11月6日起開始受理 入戶分值線140分

  11月3日,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發布消息稱,成都市居住証積分從2020年11月6日起開始受理,入戶分值線為140分。

  1.何時申報積分?居住証積分申報時間自2020年11月6日起。

  居住証積分實行“隨到隨積”,全年工作日內均可申報積分﹔同一月內不得重復申報積分﹔本次積分結果尚未公布之前,不得再次申報積分。

  2.2020年度積分入戶分值線是多少?經市政府批准,2020年度居住証積分入戶分值線為140分,有效期至2021年8月27日。

  3.在哪裡申請積分和積分入戶?申請人應在居住証簽發地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區、東部新區、高新區管委會)政務服務中心積分辦理窗口申請。

  4.申報積分需要什麼條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合法穩定居住和合法穩定就業,並辦理成都市居住証的境內來蓉人員,可以申報積分。

  5.申請積分入戶需要什麼條件?申請人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且居住証積分達到年度積分入戶分值線,具備申請積分入戶的資格。

  一、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証。

  二、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或省市相關規定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截止申請日上月底上溯計算,按月連續不間斷繳費滿60個月及以上。

  三、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據成都市公安局官方微信)

(責編:羅昱、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