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吃30余次多次被拘 吃霸王餐“上癮”?

2020年10月26日07:34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兩年吃30余次多次被拘 吃霸王餐“上癮”?

四川眉山人王某,最近又因吃霸王餐“進去”了。

去年7月14日,他曾在眉山一酒吧消費了香煙酒水后,無故拒絕付費,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四日。事發次日是其小女兒兩歲生日,原本的生日聚會也因他而取消。在拘留結束后,他仍沒有“收手”:自去年10月以來,僅他吃霸王餐等有報警記錄作証的,就有10次。

面對記者的採訪,王某竟稱今年吃霸王餐是因為“心裡難受才這樣做”。

10月25日,記者從眉山當地警方獲悉,據不完全統計,從2018年至2020年10月,王某吃霸王餐有報警記錄作証的達30余次,其中多次被警方拘留。

王某為何長期四處吃霸王餐“上癮”,屢拘不改呢?心理學專家表示,王某可能有心理方面或人格方面的障礙,才會以這種有別於常人的方式來滿足自己。

報警 男子點菜點歌拒不付錢 被刑拘

10月18日晚,四川眉山城區一商城華燈初上,燒烤店、串串店熱鬧非凡。晚上7點多,一名戴著眼鏡的男子來到一家燒烤店,老板鄧先生連忙上去招呼。

這名男子一開口就說,要請朋友吃飯,有十來個人,並點了400多元的菜。不料,剛有菜上桌,他就“沒有等朋友”,叫上一件啤酒自顧自喝了起來。

晚上8點過,該男子叫來附近一名街頭女藝人小凡,點了十余首歌后,沒有付費的意思。小凡幾番催促,男子便借口上廁所,准備脫外套“變裝”逃走,最后被店員識破后,面對燒烤店和小凡的催賬,男子拒不付錢。於是,小凡報警。

眉山市公安局東坡區分局城南派出所的民警像以前一樣,將王某帶回派出所。此次不同的是,之前王某多是被行政拘留,這次則因涉嫌尋舋滋事被依法刑拘。

記錄

商家未追究的就有十余次

實際上,這一次吃霸王餐距他上次這樣吃僅僅過去10天。10月7日,王燦曾在眉山城區一家烤肉店吃喝后,拒付幾百元賬單。

而翻開派出所的出警記錄,“幾乎沒有他不敢吃的霸王餐”,受害商家涉及KTV、飯店、宵夜店,甚至還有面館——

2018年3月5日,在眉山一酒樓內,王某和朋友們消費2285元,拒絕支付,涉嫌尋舋滋事被行政拘留14日﹔

同年4月30日,在眉山一KTV內,王某消費了不願給錢,再次被行政拘留﹔

同年6月23日,在眉山一家面館,王某點了3斤面,未給錢﹔

同年9月20日,在眉山一家美食店,王某消費后不給錢,老板選擇了忍讓﹔

同年11月7日,在眉山一家宵夜店,王某請朋友吃完宵夜不願給錢,民警將兩人帶回派出所﹔

同年11月9日,在涼山一KTV,王某消費后不付錢,被行政拘留。

2019年4月1日,王某因在眉山一飯店吃“霸王餐”,涉嫌尋舋滋事再次被行政拘留14天。

……

城南派出所副所長趙勇告訴記者,僅僅是商家未追究的王某吃霸王餐次數,就至少有十余次。

家庭

父母多次替他還錢

“臉都被他丟完了”

王某為何對吃霸王餐如此“上癮”?記者了解到,王某一家原本生活在四川涼山,父母在某縣機關單位上班。據介紹,王某幼時還算聽話,2002年初中畢業后到綿陽某職業學校就讀,不久退學。后來,父親將王某送到成都某職業學校學廚,他很快又退學。此后,王某在親戚的餐館裡學廚,當上了墩子。但他上一段時間的班,有了錢就和朋友喝酒,將收入花光。

“之前在涼山,我幫他還過十多次。”10月23日,記者聯系上王某的父親,他表示,“該說的說了,該做的做了,臉都被他丟完了。”

2017年,王某一家從涼山搬到眉山。王某有錢后還是和一幫人喝酒,沒錢了就吃霸王餐,家人好幾次從派出所將他領回來。

王某的父親表示,兒子沒有精神類的疾病,但為什麼會走到這一步,他也沒搞懂。在他看來,王某喝酒前后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沒喝酒時,上班勤快,幫著家裡做家務,陪女兒做作業等。而喝了酒之后,打罵父母妻兒,吃飯不給錢。

“霸王”自述

吃霸王餐,大多是酒后行為

2019年7月23日,記者曾在拘留所裡見過王某,那一次,他對自己吃霸王餐的事后悔不已,因為事發第二天7月15日,是其小女兒2歲的生日。

當時說到這裡,王某淚流滿面,“我沒喝酒時,是個好人,喝了酒,連狗都不如啊。”

他說,有次因為吃霸王餐,商家把自己照片挂到網上,網友把自己的住址和家庭信息都公開了,整個小區、女兒的學校都知道這個事。當時,在與記者告別時,王某一再保証,出去后一定要改。

今年10月22日,記者再次在看守所見到王某,問他為什麼還要吃霸王餐?王某的答案是:大多數時候是我喝了酒后才這樣做的,喝了幾瓶酒,我就控制不到我自己,想到先吃了再說,說不定家人要來幫我給。

再追問下去,他竟然哭出聲來,表示今年頻繁吃霸王餐的原因是心情不好,因為妻子長期到成都去耍,經常不接自己電話。“我認識她時,她已經懷孕了。她再去成都,我心頭過不了這個坎。”

關於此說法,王某的父親表示兒子在撒謊。

“獲益體驗”?心理障礙?

心理專家說法不一

說法一: 獲益大於受懲處,所以持續

10月25日,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眉山職業技術學院心理健康中心專職教師羅利爽在聽完記者對王某一事的介紹后分析,考慮到王某在事后有正常反應,也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等,基本上可以排除他有精神類疾病,但具體要以醫院診斷為准。

羅利爽認為,王某可能有心理方面的或者人格方面的障礙,才會採用這種有別於常人的方式來滿足自己,這或許和他從小的經歷有關系。

多名心理學專家在聽完關於王某的介紹后,都表示他到底是精神疾病、心理問題,還是屬於品行方面的問題,需要科學、嚴謹的診斷。但有的人長期通過這樣一種不勞而獲的方式獲得益處,大於他受到的懲處,那麼在這種情況下,雖然屢屢受處罰,但是不足以抵消他自認為通過這種方式獲得的滿足體驗。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他就可能持續出現這種行為。

說法二:

或有心理障礙 建議就醫診斷

專家表示,王某的行為和家庭的縱容或許有關系,當然,也不排除曾經的經歷,比如一些創傷性事件或者特殊的一些體驗,可能帶給他某一類的行為傾向,但需要通過交流去發現他過往的經歷當中,有哪些特殊事件造成了他的這種行為傾向,這就屬於心理疾病中的心理障礙范疇了,建議去醫院診斷接受相關治療。

成都商報-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蔣麟 攝影報道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