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碳惠天府”機制管理辦法(試行)》正式印發

碳排放先進單位 項目資金安排優先考慮

2020年10月24日08:30  來源:成都日報
 

  昨日,記者從市政府官網獲悉,成都市正式印發《成都市“碳惠天府”機制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以規范“碳惠天府”機制的建設和運行,通過正向機制引導,加快構建“人人關注、人人參與、人人共享"的城市綠色低碳生活圈。根據《辦法》,公眾踐行綠色低碳行為可獲得碳積分兌換商品或服務,而對中和碳排放量多的單位主體將進行獎勵。

  公眾踐行綠色低碳行為

  可獲積分兌換商品

  《辦法》明確“碳惠天府”機制是指構建以“碳惠天府”為品牌的碳普惠制,涵蓋兩條路徑,即:通過碳積分兌換的方式,對公眾節能減碳以及相關環保行為予以獎勵;根據相關方法學開發項目碳減排量(以下稱CDCER),並通過碳中和的方式進行消納,使碳減排項目產生的環境效益呈現經濟價值。

  《辦法》顯示,對公眾來說,低碳場景包括綠色出行、垃圾分類、節約水電氣等便於計量,具有廣泛公眾基礎的低碳行為場景;以及與公眾日常生活聯系緊密,被賦予低碳屬性的餐飲、商超、景區、酒店等消費領域場景。市民可通過踐行綠色低碳行為,在碳惠天府平台上生成碳積分並放入個人賬戶。這些碳積分可在平台上兌換普惠商品或服務。餐飲、商超、景區、酒店等企事業單位可按照評價規范創建低碳場景,有意願且已實施低碳管理的單位應通過碳惠天府平台提交低碳場景評價申請表。

  對項目主體來說,需明確碳減排量並通過碳中和進行消納。具體而言,項目業主應按照公布的碳減排項目方法學開發CDCER,並通過碳惠天府平台提交碳減排項目審核申請表,由主管部門審核確認登記。

  對中和碳排放量多的

  將進行獎勵

  根據《辦法》,市主管部門應定期向社會公布納入“碳惠天府”機制的公眾低碳場景、碳減排項目、碳中和實施進展等信息。交易機構應建立交易信息披露制度,及時公布交易行情、成交量、成交金額等交易信息,監控交易行為。

  對納入“碳惠天府”運營平台的消費領域公眾低碳場景、新登記錄入CDCER的項目業主,由市主管部門擇優授予“碳惠天府”機制建設年度先進單位﹔對中和上年度碳排放總量10%及以上的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由市主管部門擇優授予“碳惠天府”機制建設年度貢獻單位﹔對中和上年度碳排放總量100%且購買CDCER達到1000噸及以上的,由運營實體以採購服務的方式,組織第三方機構提供零碳認証服務。同等條件下,對被授予年度先進單位或貢獻單位的,市主管部門在年度企業環境信用評價中予以加分,市級相關行業部門在評先評優、項目和資金安排等方面予以優先考慮。與此同時,對未履行本辦法規定的職責,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便利牟取不正當利益,或者泄露有關單位和個人商業秘密的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按照管理權限,由相關單位依紀依法給予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辦法》自印發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2年。

  記者 繆夢羽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