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樹名木
認養流程
——提出申請
認養方通過書面或網絡等方式,向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提出認養申請
——核實信息
主管部門核實古樹名木認養信息,商定認養事項。
——簽訂協議
主管部門、認養方、被認養方簽訂《古樹名木捐資認養協議書》
——繳納資金
在協議簽署后15日內,向受捐機構繳納認養資金(逾期未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
——領取証書
綠化委員會為認養方頒發認養証書,根據認養方意願對所認養的古樹名木懸挂認養標識牌,
標識牌包括認養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認養期限等信息。
哪些古樹名木可以認養?如果想認養一株古樹名木,應該怎麼辦手續?認養金額標准是多少?17日,記者從四川省林草局獲悉,四川省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起草了《四川省古樹名木認養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認養辦法》),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限為2020年9月16日至10月16日。
認養期限至少一年 最長不超過三年
記者了解到,《認養辦法》首先明確,古樹名木認養是指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組織和個人(以下統稱“認養方”)通過一定程序以捐贈資金的方式保護古樹名木的行為。該辦法適用於四川省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的認養活動。
其中縣級以上地方林草、城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古樹名木認養活動,縣級以上地方綠化委員會負責統籌協調。
古樹名木認養遵循以下程序:
(一)認養方通過書面或網絡等方式,向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提出認養申請。
(二)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核實古樹名木認養信息,商定認養事項。
(三)縣級人民政府古樹名木主管部門、認養方、認養對象權屬單位(個人)(以下簡稱被認養方)簽訂《古樹名木捐資認養協議書》,明確認養對象、認養期限及相關權利義務。
(四)認養方應在捐資認養協議簽署后15日內,向受捐機構繳納認養資金,逾期未繳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縣級綠化委員會(或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為認養方頒發認養証書,根據認養方意願對所認養的古樹名木懸挂認養標識牌。認養標識牌包括認養單位名稱或個人姓名、認養期限等信息。
古樹名木認養的期限至少一年,最長不超過三年,認養期滿后認養方有優先續認養權。
個人非指定認養
每株不低於200元/年
記者在《認養辦法》中看到,認養方可以指定認養特定的古樹名木,也可以捐資認養非特定的古樹名木。捐資認養非特定古樹名木的,認養對象由古樹名木主管部門指定。經古樹名木主管部門同意,認養方可以單獨認養,也可以聯合認養。多人有意認養同一株古樹名木的,古樹名木主管部門也可以採用競拍方式確定認養方。
單位指定認養一級古樹或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5000元/年﹔指定認養二級古樹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3000元/年﹔指定認養三級古樹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1000元/年。單位非指定認養的,每株不宜低於500元/年。
個人指定認養一級古樹或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3000元/年﹔指定認養二級古樹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1600元/年﹔指定認養三級古樹名木的,每株不宜少於500元/年。個人非指定認養的,每株不宜低於200元/年。
認養方擁有探視權
有權督促盡快落實保護措施
《認養辦法》明確,認養方對認養對象擁有探視權。認養對象處於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范圍內且認養方為個人的,可以酌情減收或免收門票。同時認養方對認養對象擁有監護權。認養方發現古樹名木受到破壞時,有權督促盡快落實保護措施。
認養對象需要移植、採伐或存在失管、瀕死、死亡等情形的,被認養方應及時告知認養方,認養方有權要求更換認養對象直至認養期滿。
認養資金實行專款專用,定期向社會公布。指定認養的,認養方有權了解認養資金使用情況,提出相關建議。
征求意見聯系方式: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號,電話:028-83364035,郵箱:36966207@qq.com﹔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號,電話:028-85594066,郵箱:964831290@qq.com。(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林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