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解讀

2020年09月08日07:01  來源:人民網-四川頻道
 

人民網成都9月8日電 據成都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平台消息,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教育與生產勞動、社會實踐相結合,充分發揮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在立德樹人、五育並舉中的重要作用,近日,成都市教育局印發了《成都市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從課程性質、課程目標、課程內容、活動方式、課時安排、課程實施、課程管理與保障等方面,對成都市中小學校開展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提出了具體要求。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Q:綜合實踐活動是一門新的課程嗎?

A:不是,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發的《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中已明確規定了綜合實踐活動是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並列,當時就已經確立了該課程的獨立地位。長期以來,成都市中小學校因校制宜開設了綜合實踐活動課,開發了一批特色校本課程,涌現出了一批優秀基地校,廣大中小學生積極參與社會實踐、軍訓、公益服務、職業體驗和研究性學習等綜合實踐活動,積累了較為豐富的經驗。

2017年,教育部《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程指導綱要》(教材〔2017〕4號)的出台,進一步加強和鞏固了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獨立地位。因此在實踐中應該把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和學科課程同等對待,開足開齊,進一步發揮它在培養學生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等關鍵能力方面的獨特價值。經過深入調研,市教育局制定印發了《成都市中小學生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實施方案》,旨在促進成都市中小學校進一步開好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強化實踐育人、勞動育人,促進學生創新精神、實踐能力的提高。

Q:綜合實踐活動課程什麼樣?

A:綜合實踐活動課程具有以下幾個基本屬性:

1、它是國家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課程方案規定的必修課程,與學科課程並列設置,從小學到高中,各年級全面實施,所有學生都要學習,都要參加。

2、它是跨學科實踐課程,注重引導學生在實踐中學習,在探究、服務、制作、體驗中學習,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它可能涉及多門學科知識,但不是某門學科知識的系統學習,也不同於某一門學科中的實踐、實驗環節。

3、它是動態開放性課程,強調從學生的真實生活和發展需要出發,選擇並確定活動主題,鼓勵學生根據實際需要,對活動過程進行調整和改進,實現活動目的。課程實施不以教材為主要載體,不是按照相對固定的內容體系進行教學。在這一點上,與學科課程也有顯著差別。

Q: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目標是什麼?

A:總目標:學生能從個體生活、社會生活及與大自然的接觸中獲得豐富的實踐經驗,形成並逐步提升對自然、社會和自我之內在聯系的整體認識,具有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識和能力。

考慮到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跨學段性質,為便於操作,在提出總目標的基礎上,具體分為價值體認、責任擔當、問題解決、創意物化四個方面,突出綜合實踐活動中的價值體認與踐行,並分小學、初中、高中三個學段,分別提出各學段具體目標。

Q:綜合實踐活動方式有哪些?

A:考察探究

考察探究是學生基於自身興趣,在教師的指導下,從自然、社會和學生自身生活中選擇和確定研究主題,開展研究性學習,在觀察、記錄和思考中,主動獲取知識,分析並解決問題的過程,如野外考察、社會調查、研學旅行、現代企業考察等。它注重運用實地觀察、訪談、實驗等方法,獲取信息和材料,形成理性思維、批判質疑和勇於探究的精神。關鍵要素包括:發現並提出問題﹔提出假設,選擇方法,研制工具﹔獲取証據﹔提出解釋或觀念﹔交流、評價探究成果﹔反思和改進。

社會服務

社會服務指學生在教師的指導下,走出教室,參與社會活動,以自己的勞動滿足社會組織或他人的需要,如公益活動、擁軍優屬、城鄉綜合環境整治、志願服務、法治宣傳、勤工儉學等。它是學生接觸社會、認識和了解社會、增強社會實踐能力的重要學習活動。關鍵要素包括:明確服務對象與需要﹔制訂服務活動計劃﹔開展服務行動﹔反思服務經歷,分享活動經驗。各學校要積極與社區、社會單位合作,共同制定社會服務活動方案。

設計制作

設計制作指學生運用各種工具、工藝(包括信息技術)進行設計,並動手操作,將自己的創意、方案付諸現實,轉化為物品或作品的過程,如動漫制作、編程、陶藝創作等,它注重提高學生的技術意識、工程思維、動手操作能力等。在活動過程中,鼓勵學生手腦並用,靈活掌握、融會貫通各類知識和技巧,提高學生的技術操作水平、知識遷移水平,體驗工匠精神等。設計制作的關鍵要素包括:創意設計﹔選擇活動材料或工具﹔動手制作﹔交流展示物品或作品,反思與改進。

職業體驗

職業體驗指學生在實際工作崗位上或模擬情境中見習、實習,體認職業角色的過程,如軍訓、學工、學農等,它注重讓學生獲得對職業生活的真切理解,發現自己的專長,培養職業興趣,形成正確的勞動觀念和人生志向,提升職業生涯規劃能力。職業體驗的關鍵要素包括:選擇或設計職業情境﹔實際崗位演練﹔總結、反思和交流經歷過程﹔概括提煉經驗,行動應用。

綜合實踐活動除了以上活動方式外,還有黨團隊教育活動、博物館參觀、生產勞動等。綜合實踐活動方式的劃分是相對的。在活動設計時可以有所側重,以某種方式為主,兼顧其他方式﹔也可以整合方式實施,使不同活動要素彼此滲透、融合貫通。中小學勞動教育必修課實踐環節中與綜合實踐活動的社會服務、設計制作、職業體驗重疊部分,可整合實施。

Q:教師如何指導綜合實踐活動?

A:教師既不能“教”綜合實踐活動,也不能推卸指導的責任,而應當成為學生活動的指導者、組織者、參與者和促進者。教師的指導應貫穿於綜合實踐活動實施的全過程。

指導者:教師要創設問題情境,激發學生參與實踐的內在動機。引導學生提出問題,確定研究課題或活動主題,並在制定活動方案、實施過程、總結與評價等環節,給予學生必要的、適度的指導,不能包辦代替。針對不同學段的學生,對學生進行一定的方法訓練,如引導學生利用工具書(如索引、文摘等)、使用視聽媒體、開展問卷調查等,學會整理資料等技能,指導學生建立過程檔案。

組織者:教師要善於組織協調,組織靈活多樣的交流、研討活動,幫助學生保持和進一步提高活動積極性。教師應創造性地利用各種教育因素、捕捉教育時機,以實現綜合實踐活動課程的教育功能。

參與者:教師要積極參與學生的活動,及時了解學生活動的進展情況、問題與需求,根據具體情況幫助學生調整計劃,主動參與學生的探索與實踐。在參與的過程中,促進教師自身成長,努力做到“教學相長”。

促進者:教師要為學生實踐創設必要條件,積極爭取家長和社會有關方面的關心、理解和參與,開發對實施綜合實踐活動有價值的校內外教育資源,為學生實踐提供良好的條件。

Q:中小學綜合實踐活動課時怎麼安排?

A:義務教育階段,包括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與社會實踐及勞動與技術教育等,1-2年級每周不得少於1課時,3-9年級每周不得少於2課時。

高中教育階段,包括研究性學習、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等社會實踐活動,共8 個學分。研究性學習6個學分,在高一高二年級完成,每學年一個課題﹔黨團活動、軍訓、社會考察、職業體驗等社會實踐2個學分。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