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榜“專特供名酒”標價上10萬?“八成是假貨”“十分不靠譜”

2020年08月24日09:17  來源:廣州日報
 
原標題:“八成是假貨” “十分不靠譜”

  “一瓶2015年的專供名酒,115000元。”記者近期發現,多家網絡平台上有賣家經營“專特供”名酒。

  早在2013年,國家多部門就對“利用互聯網銷售濫用‘特供’、‘專供’等標識商品”進行了集中清理整頓,並明確發文“嚴禁中央和國家機關使用‘特供’、‘專供’等標識”。

  這些所謂的“專特供”名酒是真的嗎?貨從何來?怎樣交易?新華社記者就此展開調查。

  “某品牌名酒,2016年,53度,500毫升,6瓶,83000元。”記者在“京東拍賣”網絡平台上見到,這款酒起拍價比同款商品市價高出數倍,還標有拼音字母暗語。“拍品上的暗語字樣,是一處知名建筑的縮寫,賣家以此暗示該拍品為‘專特供’品,所以價格昂貴。”經業內人士指點,記者發現,常見的攬客暗語均是在暗示商品的“專特供”屬性。業內人士稱“這是為了避開網絡平台技術監管。”

  記者還發現,在閑魚、轉轉等二手交易平台上,一些賣家在用暗語攬客之后就會通過私信發送商品圖片供買家選擇。記者收到的圖片上,是多款帶有鮮明專特供標識的名酒酒瓶,樣式不少。

  為避責任搞假拍賣

  記者注意到,此類酒品賣家大多數採取打著“拍賣”幌子搞直售的方法。“這款專供名酒直接購買4700元每瓶,確定需要的話,我們為你做個專用鏈接。”隨后這名淘寶店鋪客服專為記者發來鏈接,起拍價4700元、出價5分鐘即可完成競拍。

  業內人士透露,賣家這種操作旨在逃避對酒品質量與消費者權利承擔法律責任。“阿裡拍賣”平台上的拍品下有這樣的提示:拍品介紹均由店鋪自行發布並上傳,“7天無理由退換貨”服務為賣家可選服務,不強制送拍機構提供。還有一些賣家在店鋪介紹中提出,店鋪出售的商品不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經售出,不予退換。

  據中國收藏家協會煙酒茶藝收藏委員會副會長陳凱銘介紹,有些所謂“專特供”名酒是過去產物,2012年后已對此嚴查嚴禁。“現在的真品大多是當時殘存的一小部分。”陳年老酒鑒定專家、國家一級品酒師劉海向記者透露,據他的經驗,從網店流通入手的此類酒品八成都是假的,且“專門造假的情況很普遍”。

  全套造假 灌什麼酒都行

  陳凱銘告訴記者,個別地方存在制售假“專特供酒”產業鏈,花點錢就能買整套包裝,包括酒瓶、酒盒、防偽碼全套產品,灌裝什麼酒都可以。

  五糧液有關負責人表示,自白酒標簽禁用“特供”“專用”字樣以來,五糧液嚴格落實要求,不再生產或授權生產“專特供”酒,近年也再未對外銷售過此類酒。

  多名賣家告訴記者,購買者當中的一大部分是為了“送禮”。“時常有人買,90%都是拿去送禮。”有賣家告訴記者。多名專家均表示,不少所謂“專特供”名酒僅是“打個名頭”“名實不副”,有的甚至質量低劣。

  重點監督 消除特權思想

  “以標榜‘專特供’為榮,背后是官僚主義和特權思想。”中國人民大學紀委辦副主任王旭教授建議,各級監察委可將此類現象納入日常監督重點,通過巡視巡查、信訪處理等發現線索,加強對公職人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進行問責追責,消除特權思想、警惕奢靡之風、防止利益輸送。

  對用“假拍賣”逃避責任的手法,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專家邱寶昌表示,雖然拍賣法規定了拍賣人、委托人在拍賣前聲明不能保証拍賣標的真偽或者品質的,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但在聲明不免責的同時進行虛假宣傳同樣不合法,應承擔法律責任,賣家不能自我免除法定義務,其對所售產品應承擔的法律責任不變。據新華社電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