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在路邊的小車 為啥進了廢品站?

社區稱隻讓拖車沒讓賣車 警方介入調查

2020年08月10日07:51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停在路邊的小車 為啥進了廢品站?

  王先生的小車在廢品站內被拆

  停在路邊的小車竟被社區的清運車當作僵尸車運走,還送到廢品回收站拆掉“強制報廢”……

  8月5日下午,車主王先生回家后發現車輛不見,經詢問交警和城管之后,才知道車輛被社區找人運走賣給了廢品站。事后,當他找到自己的車時,看到花數萬元購買的車輛竟被“強制報廢”了。

  據運走王先生車輛的貨車司機解釋,自己是社區志願者,社區不支付運車處理費用,所以將車送到廢品站掙點水錢和飯錢。對此,社區方承認,王先生的車是社區喊人拖走的,但並沒有讓對方私自將車輛賣掉處理。

  對此,王先生認為,社區方和清運車輛方沒有權利處理自己的車輛。他稱,自己的車輛今年沒有年審、無牌照都是事實,但這些事情應由交警部門處理。

  目前,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區分局江北派出所正在調查此事。

  小車丟了?

  停路邊的車不見了 竟被人拖走賣到廢品站……

  8月5日下午5點多,下班回家的王先生發現,自己停在巴中市城區江北大道出租房對面公路邊的小車不見了。王先生急忙與交警和城管聯系,兩部門都回復說沒有拖車。王先生又詢問了鄰居,鄰居說他的車被一輛紅色貨車運走了,讓他去問下社區。

  王先生給佛江社區書記石先生打電話,對方表示確實拖走了他的車,停在巴中市監獄后面的一個地方,並給了他一個電話號碼,讓他將車開走。

  然而,當他趕到現場時,竟在一家大型金屬廢品回收站裡看到自己已被部分拆解的車輛。“儀表台,座椅和保險杠等都被拆掉。”王先生立即撥打110報警,並拍攝視頻和照片留証,第二天還撥打了12315投訴並向商務局投訴。

  8月6日,王先生告訴記者,這輛車是自己今年2月才買的,當時花了51000元,除了前保險杠被撞過,目前車況很好。大約一個月前,他將車停在了出租房對面的公路邊。

  為何賣車?

  貨車司機自稱是社區自願者 “拖賣僵尸車掙點水錢和飯錢”

  事后,當地江北派出所民警介入調查。本來還在等著調查處理結果,但讓王先生更沒想到的是,8月7日早晨,他在巴中市城區白雲台發現一輛貨車裝載的銀灰色小車很像自己被送到廢品站的車。再一看牌照,這輛貨車正是之前拖走自己車子的貨車。

  王先生立即開車跟隨,貨車后來上了繞城,開到10公裡外的一家民居。貨車停車后,隨即被王先生堵住。王先生迅速撥打了110。

  隨后,記者達到現場時,通過現場查看,發現貨車裝載的小車,確實是王先生此前曝光視頻中的小車,車內內飾已經被拆。貨車車頭擋風玻璃上貼有一張紙,紙上寫著“江北台社區創文清運車,車牌號川Y13Q52,2020年8月”,並蓋有江北台社區紅色印章。

  現場,王先生質問貨車司機,自己車輛此前被人拖到廢品站后,8月5日已經報警,為什麼他們還將車子轉移?

  對此,司機解釋,自己是巴中城區江北街道江北台社區志願者,參與清理僵尸車。“你車子沒有牌照,也沒有留電話,停在公交站台處一個多月沒開走,當僵尸車處理了。”司機說。

  王先生問:“你們為什麼把車子賣給廢品站?”

  司機稱,做這些事情,社區不給自己錢,拖車需要人力和油費等開支,“我們就隻有靠這個賺點水錢和飯錢。”司機還解釋,拖車是社區喊他們做的,他們有具體的人和社區在對接。

  因為現場車子所處地方不在巴州區江北派出所轄區范圍,民警現場協調,此事后來交由事發地轄區江北派出所處理。

  隨后,記者前往位於巴中市監獄后面的廢品回收站,找到了王先生車輛內部的儀表台和保險杠等。對於此事,廢品回收站老板表示以警方調查為准。

  8月7日下午,江北派出所讓貨車司機將車輛返運回廢品收購站。

  社區回應:

  承認讓人拖車

  否認拖車者系社區工作人員

  8月7日中午,記者和王先生找到了佛江社區的文書陳某。他介紹,拖車是社區喊的,但並沒有喊他們把車子弄到廢品站拆了。

  隨后,記者和王先生一起找到佛江社區書記石先生。石先生告訴記者,因巴中創文工作需要,有清理路邊僵尸車輛要求。前不久,自己就接到電話,他們說能夠做清運僵尸車的工作,於是就答應了。

  記者:他們有沒有相關的運營資質,你們調查詢問過沒有?

  石先生:這點自己沒有太在意。

  記者:那他們是不是社區志願者?

  石先生:他們不是社區工作人員。

  針對拖車的事情,石先生承認,車是自己喊人拖的,但送廢品站的事情,他“不曉得”。

  車主質疑

  停車不當應由交警處理

  “憑什麼私自處理我的車”

  “那是我的私有財產,他們憑什麼私自處理我的車。”王先生介紹,車子今年沒有年審是事實,無牌照、停車不當也是事實,這些事情應該由交警部門處理,而不是社區。他們私自拖車的行為是否和交警部門銜接,這是一個方面的問題﹔另一方面是拖車之后,社區應該找個地方停放,即使車子沒有牌照和電話,他們也可以和交警銜接,通過車架號查詢找到車主,而不是把車直接送到廢品收購站。

  “即使是交警拖車也是找個地方停好,打電話讓車主來領車,車子還不能損壞,損壞了要賠償。”王先生說。

  另外,王先生表示,按照相關規定,廢品收購站沒有處理報廢車輛的權力,私自處理報廢車輛應該受到處罰,這就是自己為什麼還要打12315電話投訴和向商務局投訴的原因。

  記者了解到,8月7日下午,王先生曾前往江北派出所調解室參加此事的調解,但雙方未達成協議。(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張楊 攝影報道)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