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消費欠錢沒還?征信“污點”從天而降

2020年08月06日07:27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分期消費欠錢沒還?征信“污點”從天而降

  2019年,宋先生第一次打印本人征信報告,意外地發現自己竟然有一筆2017年的欠款逾期未還,產生了信用“污點”。他確定這筆欠款絕非自己所欠,當時聯系相關公司並報警,但處理未果。

  今年7月初,宋先生因需貸款再次查詢征信報告,發現該記錄仍然存在,聯系金融公司后卻被告知欠款已被還清。誰用自己的信息貸了款,又是誰還了款?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

  在宋先生提供的征信記錄單上,記者看到,2017年3月9日,有一條在“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逾期未還借款記錄,金額為162元,到期日期為2017年7月9日,分4期還款。

  宋先生表示,發現問題后,他就聯系過金融公司,客服回復稱其在2017年3月通過金融公司的合作平台“來分期”進行了借款,分期購買了單反相機、藍牙耳機。當時,貸款金額是發放到了宋先生的支付寶賬號上。

  隨后,宋先生聯系“來分期”客服,証實了這筆消費的存在,但客服人員提供訂單收貨地址、電話后,宋先生表示都不是自己的。

  宋先生表示,自己從來沒通過該平台購買過東西,也從未接到任何方式的催還款通知。宋先生表示,大約同一時期,他的身份証也遺失補辦過,所以該借款消費記錄極有可能是自己的身份信息被冒用,而金融公司和消費平台在審核上存在漏洞導致的。

  宋先生說,“來分期”平台客服建議他先還款,再報警追回損失,宋先生拒絕先還款,只是報警后在派出所做了筆錄。

  宋先生表示,令他奇怪的是,7月29日下午,“來分期”客服聯系他稱“接到別人的反饋,在‘來分期’平台上的賬單非本人使用”。

  鑒於宋先生強調該消費並非自己本人,客服人員建議宋先生報警,提供立案回執單到平台指定郵箱,才能處理。

  同時,“馬上消費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方面回復稱,“來分期”平台收到的有關宋先生的貸前審核資料齊全,符合當時辦理貸款條件。記者詢問是否有本人的指紋、面部識別等生物特征識別信息,該公司表示當時全行業都未上線生物特征識別技術應用。

  隨后,記者與宋先生核實到,金融公司的工作人員確實與他聯系,表示會協助宋先生處理個人征信問題,但具體處理時間尚未明確。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部門已接到宋先生的報警,正在了解情況中。(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於遵素 實習生 沈佳妍)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