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揭秘江口沉銀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主人:
可能系李自成賜與張獻忠

2020年07月28日07:51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專家揭秘江口沉銀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主人:可能系李自成賜與張獻忠

  

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

  還記得江口沉銀遺址中出水的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嗎?金印在江口出水,証實曾為張獻忠所有過,而“永昌”又恰好曾是李自成的年號,那這枚大元帥金印,究竟和張獻忠、李自成有什麼樣的關系呢?

  一開始,學術界莫衷一是,隨著研究深入,越來越多的學者認為李自成不可能是“永昌大元帥”,也有學者認為,這枚金印是張獻忠自己所有。

  日前,江口沉銀遺址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劉志岩就明末清初的歷史背景以及張、李兩支農民軍的關系,公開撰文稱,“永昌大元帥印”是一方由李自成制作,並賜與張獻忠的金印,是見証張、李兩支農民軍關系的重要實物。在明末清初的特定歷史背景下,於李自成而言,這是他招撫對手,完成自己稱帝夢想的一種手段﹔於張獻忠而言,這是他麻痺敵人,以便實現入川割據的一種策略。伴隨著李自成京師的敗退和張獻忠在成都重新稱王,這方金印短短十個月的歷史使命就這樣結束了。

  7月27日,記者與劉志岩取得聯系,証實該文系他所著。劉志岩系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副研究員,系江口沉銀遺址考古發掘項目負責人,近年來,其時間幾乎都與江口考古發掘有關,也曾主持多期江口沉銀文物講座,在江口沉銀考古發掘和相關文物上,他的許多見解,可謂分量十足。

  永昌大元帥印2013年自彭山江口沉銀遺址被盜出,2016年被警方從西北追回,現藏於眉山市彭山區文物保護研究所。該印為黃金制成,方形印台,虎形印紐。印章金光燦然,虎鈕身姿矯健,印台邊長10.3、厚1.6、通高8.6厘米,總重3195克。印面鑄“永昌大元帥印”六字,九疊篆,朱文,可見加刀修整痕跡。印背刻款二行,首行為譯文,次行刻“癸未年仲冬吉日造”。

  該印系追繳文物,缺乏科學的出水信息。目前,學界對這方金印為明崇禎十六年(1643年)制作且為農民軍用印已基本達成共識,但對其制作者、使用者以及印文的含義尚存在較大爭議。劉志岩據背款所刻的制印時間並結合當時的歷史背景考証,撰文稱:這方金印應為李自成於西安稱帝前夕所制,並賜與張獻忠,是反映張、李兩支農民軍關系的重要實物証據,對研究大順政權、大西政權的政治、軍事制度乃至明末清初的歷史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劉志岩覺得,李自成有制作這方金印的動機。他介紹,崇禎十六年冬月(1643年11月),李自成已經佔據了陝西的大部分地區,除了明軍以外,最主要的對手就是張獻忠的大西軍。為避免同時對付兩個強敵,李自成對張獻忠的大西軍採用了招撫政策,以便達到自己稱帝,成為天下共主的目的。

  劉志岩認為,李自成在稱帝之前,與張獻忠有過溝通,並達成了共識,“永昌大元帥印”就是這次溝通的物証。稱帝前夕的李自成,以大順軍的最高軍職為籌碼,來招撫自己的強敵。“永昌大元帥印”也可能只是一個象征,用來作為張獻忠不反對李自成稱帝的信物。

  劉志岩認為,不光是李自成有動機,張獻忠有接受這方金印的理由。崇禎十六年(1643年),張獻忠率領大西軍在湖廣地區的作戰接連取勝后遇到挫折,此時李自成的實力已經超越了張獻忠。在敵強我弱的情況下,張獻忠選擇接受李自成的授官賜印,自然是為了讓李自成安心,以求達到自保的目的。

  劉志岩表示,從崇禎十六年(1643年)的歷史背景出發,並結合張、李兩軍的關系來推斷,“永昌大元帥印”應是由李自成制作,並賜與張獻忠,這方金印本身的形制也與存世的大順政權官印更為接近。

  新聞鏈接

  虎鈕金印出水被盜始末:

  兩次盜挖出水 近800萬賣出

  將虎鈕永昌大元帥金印(以下簡稱虎鈕金印)盜挖出水的是已經被判刑的彭山人李大強、鄭紅楓、黃鑫、周玨。

  80后的李大強原來在彭山某單位上班,但他不甘於那點薪水,因在外地學過潛水,其先后與幾個盜掘團伙合作過,在眾多盜掘團伙中,他可謂“戰功赫赫”:下水數十次,並挖出虎鈕金印。

  2012年,李大強、鄭紅楓、黃鑫、周玨4人結識后,每人出資1.5萬元,前往成都、武漢等地,訂制潛水服、氧氣瓶、木船、金屬探測儀等裝備。簡單分工后,四人的“尋寶之旅”就這樣開始了,多次盜挖出銀錠等文物。

  之后,李大強和鄭紅楓兩人達成私藏出水文物的一致約定。2013年清明節,下水之前,鄭紅楓和李大強、黃鑫、周玨四人在江邊祭拜張獻忠后,和往常一樣,在夜色掩護中,李大強下水挖寶。當晚金老虎出水被兩人藏匿,又過了幾日,四人再次盜挖,李大強摸到印章。稱重后,兩人達成一致,鄭紅楓保管金老虎,李大強保管金印章。虎鈕金印正式出水。一開始,待價而沽的鄭紅楓將金老虎和印章的心理價格定在了兩千萬,后又降至一千萬,隨后,這個金老虎印章以近800萬元的價格售出。

  相傳,這個金印一轉手到成都,價格便漲至上千萬,再轉手到西北某省一公司董事長手上時,價格已經超過一個億。2016年,眉山警方將虎鈕金印等文物追回。

  目前,被告人李大強、鄭紅楓、黃鑫、周玨四人已全部領刑。其中,被告人李大強、鄭紅楓和周玨三人因犯盜掘古遺址罪,分別獲九年、十年六個月、十年有期徒刑﹔被告人黃鑫犯盜掘古文化遺址罪、倒賣文物罪,共判處有期徒刑七年。販賣金印等文物的阿元和阿翔也以販賣文物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罰金100萬﹔有期徒刑5年6個月罰金200萬。(成都商報告-紅星新聞首席記者 蔣麟 攝影報道)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