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辦理不動產登記過程中,有人存在開具虛假証明、故意躲避稅費、頂替他人辦理等違法失信行為。為此,瀘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今年將在全省范圍內率先探索建立“信用體系+不動產登記”違法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聯合18個部門出台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聯合懲戒管理辦法。
不動產登記這些行為已違法失信
近年來,瀘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創新推出不動產登記“告知承諾制”“容缺受理”等便民措施,市民在辦理辦理房屋交易、過戶、抵押等手續時,不再像從前那樣需要跑多個部門簽字蓋章,大多一個窗口就能“搞定”。
但是,在不動產登記具體實施過程中,有市民存在簽署不動產登記承諾書承諾內容與實際不符﹔提供虛假申請材料以及不動產權屬証書、証明﹔冒名頂替他人申請辦理不動產登記等多方面嚴重違法失信行為。
與此同時,不動產登記機構因沒有制度性的剛性懲戒措施,隻能對其作批評教育或移交公安機關。而針對此類問題,公安機關往往因取証困難、証據不足等原因,遲遲不能立案。
為此,瀘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市發改委等18個部門聯合創新建立了“信用體系+不動產登記”聯合懲戒機制,制定《瀘州市不動產登記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用聯合懲戒管理辦法》《不動產登記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相關責任主體實施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兩個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聯合懲戒制度性機制,將從根本上為規范瀘州市不動產登記行為提供制度保障。
不動產登記失信將被列入黑名單
市民在不動產登記機構在辦理業務中,如存在失信違規行為且屬實的,將被納入黑名單,通過“信用中國(四川瀘州)”網站發布。隨后,各職能部門將按規定依法依規對失信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
同時,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聯合懲戒制度,細化了對失信人員的初步認定、告知、公示、發布黑名單、相關部門聯合懲戒、懲戒對象履行完相關義務或完成整改要求后,申請信用修復等流程。
不動產登記領域信用聯合懲戒制度明確:
責任主體是單位的,將依法對懲戒對象市場准入條件進行重新監督審查,限制參與政府投資公共工程建設的招投標活動﹔在土地取得等環節採取嚴格限制或禁止等措施,限制參與政府採購活動。失信狀況作為稅務部門評價其納稅信用級別的重要參考,限制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不動產登記,限制取得或者終止其基礎設施和公共事業特許經營,融資授信業務中受到限制﹔同時,各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將其列為重點監控和監督檢查對象。
責任主體是個人的,將被限制參加政府組織的各類評先評優活動資格,納入公務員或國有企事業單位人員信用記錄,在融資授信業務中受到限制,限制辦理轉移、抵押、變更等不動產登記,不受理公積金貸款,限制申報相關職稱、限制辦理執業登記、年審等手續。(川江都市報記者 曾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