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質疑汽車充電超時收費 新能源車充電37元 超時佔用費117元?

2020年07月04日07:37  來源:成都商報電子版
 
原標題:新能源車充電37元 超時佔用費117元?

  時隔一個半月,成都市民李某亮依然難以釋懷:5月12日晚,如同往常一樣,他到紅星美凱龍金牛商場門口的電動汽車充電場為自己的新能源汽車充電。讓他詫異的是,一夜之后,他收到的賬單有兩項收費:充電花了37元,超時佔用費117元。

  什麼是超時佔用費?合理不合理?收費標准誰來定?疑惑之下,李某亮撥打了“12345”市長公開熱線。

  新能源車車主:

  0.3元/分鐘的超時佔用費

  收費標准何來?

  李某亮是新能源汽車的“粉絲”。去年9月,他購買了一輛新能源汽車,由於自己沒有安充電樁,他就近選擇了紅星美凱龍金牛商場門口的電動汽車充電場。

  通常,晚上八九點就已經開始充電,1個多小時后,充電就結束了。意外發生在5月12日晚。這一天,他回家較晚,充電時已經是13日凌晨0點了,困意襲來,他決定回家睡覺,天亮后來挪車。

  讓他詫異的是,13日一大早,他收到的賬單有兩項收費,充電花了37元,超時佔用費117元。賬單顯示,充電完成半小時后,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按照0.3元/分鐘向他收取超時佔用費。

  李某亮很困惑,哪裡來的超時佔用費?收費標准是什麼?為何不提前通知?“找不到超時佔用費的提醒。”李某亮表示,充電的正常操作是掃碼,之后確認充電,他從來沒有看到過,充電站詳情裡有關於超時佔用費的說明。

  6月30日,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來到充電樁所在現場,停車場內、充電樁上確實沒有關於超時佔用費的公告。

  運營方:

  超時佔用費1000元封頂

  收費前有提醒

  不過,該充電場運營方——成都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有自己的說法。7月1日,成都特來電新能源有限公司運營資產經理朱帥騫告訴記者,充電開始時會有時間預估,車主會了解到預計結束時間,充電即將結束和充電結束時都會通過手機App和微信公眾號給車主推送通知,“充電結束后還有30分鐘的免費時間供車主挪車,超時佔用費1000元封頂。”

  朱帥騫用手機向記者演示了這一過程。記者看到,充電前點開充電站詳情時,收取超時佔用費的場站會顯示超時佔用收費詳情。開始充電后會彈出提示,告知“本站開啟超時佔用費,充電完成請及時挪車”。

  原來,是車主李某亮關閉了特來電App的通知推送,沒有綁定微信公眾號,導致沒有收到相關提醒。

  朱帥騫告訴記者,充電場提倡,為了車輛和車內財產安全,充電時最好不要長時間人車分離。

  這一說法得到現場充電車主的認同。曹操專車司機鐘師傅表示,“一般1個多小時就可以充完,我都是在車附近等待充電完成。充完電了有收費是應該的,隻要提前說清楚就可以接受。”

  市場監管部門:

  超時佔用費收取

  應堅持透明收費、明白消費

  記者注意到,超時佔用費並非特來電獨有。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6年,特斯拉就推出了車位超時佔用政策,若車輛充滿電后5分鐘內沒有騰出車位,車主將被收取“資源佔用費”:收費標准為2.6元/分鐘,即每小時156元,上不封頂。2019年,特斯拉超時佔用收費標准提高,分為閑時和忙時收費,算下來,1小時收費最高可達384元。

  7月2日,記者通過小鵬汽車官網咨詢客服了解到,小鵬汽車也有超時佔用費:內部充電站充電結束的30分鐘后開始計費,每分鐘0.5元﹔外部充電站充電結束的30分鐘后開始計費,每分鐘0.2元,“各站點會存在差異。”

  此外,在行業內,充電收費還有電費和服務費兩部分。

  朱帥騫解釋收費緣由,“首先是很多車主充電高峰期充不上電,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一些車主完成充電后沒有及時移車,造成了資源浪費。同時企業也需要提高運營效率,以服務更多用戶。”

  今年6月1日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發布了《關於做好高溫酷暑季節電動汽車自燃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緊急通知》,通知中提到從6月1日24時起全市所有公用充電設施可以收取超時佔用費。在朱帥騫看來,產業聯盟的文件也是強調了超時佔用費在夏季充電安全中的作用。

  記者在這份緊急通知中看到,除了關於超時佔用費的內容,事前預防事后處理都被反復提及。

  物價部門如何看待這項收費?記者採訪了成都市發改委、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等相關部門。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超時佔用費的收取有其一定的合理性,其本身不在政府定價目錄中,所以屬於市場調節價,由企業自行決定價格。

  市場監管部門強調,像超時佔用費這種臨時約定形式的市場調節價,企業需要盡到告知義務,堅持透明收費、明白消費的原則。

  “哪怕是一分鐘一塊錢,隻要事先明確告知用戶就沒有非議。”成都新能源促進會秘書長范永軍表示,“確實有部分車主提前停入充電站,並將開始充電時間設置為凌晨以利用電費低谷價格,損害了其他車主的權益。企業需要做的道德底線是,在超時佔用費的收取價格和收取時間上保障用戶的知情權。”

  產業聯盟:

  最快年底前出台標准

  規范超時佔用收費

  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收取超時佔用費的原因主要來自車主、企業、安全要求三個方面。

  “超時佔用費的收取主要是在經濟上起到引導督促作用,在安全上起到預防作用。”成都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副秘書長楊飛告訴記者,市場上包括特來電、星星充電在內共有100余家公司經營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超時佔用是行業“痛點”,“之前收到企業反映,一位車主在充電車位上停了一個月。”

  在楊飛看來,這種超時佔用的行為確實損害了運營企業的利益。

  關於安全問題,楊飛向記者介紹了電動汽車充電安全的特殊性:“包括起火在內的充電事故大都發生在汽車充電完成后,並且極易產生次生影響,一輛車著火,周圍的車都會遭殃。從經濟性和安全性的角度出發,企業會收取超時佔用費,這在目前是完全市場化的行為,聯盟會要求企業在收取超時佔用費時充分保障用戶知情權。”

  楊飛表示,聯盟目前正在和成都市經信局以及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溝通,最快在年底前推出成都市新能源汽車產業《經營服務規范團體標准》,標准有望對超時佔用收費標准進行規范。

  楊飛還建議,政府可以參考國內其他城市的試點做法,把燃油車佔用充電車位和電動汽車長期佔用充電車位兩種行為納入交通違法行為的范圍,“希望各位車主能夠遵守充電規范、安全文明充電,充電服務企業能夠提高服務水平。”(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葉燕 實習記者 王培哲)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