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漁令”實施近半年——

偷捕現象未絕,“江鮮”仍在交易

2020年06月16日09:5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原標題:偷捕現象未絕,“江鮮”仍在交易

  從2020年1月1日開始,長達十年的長江“禁漁令”開始實施。“禁漁令”實施已近半年,但記者近期暗訪發現,長江偷捕魚類現象並未禁絕,“江鮮”仍在暗中交易,有的一公斤能賣6000元左右。暴利驅使下,對長江魚類的捕撈、運輸、銷售,已經形成完整的地下產業鏈。

  有商戶表示,“刀魚的價格比往年漲了一倍,供不應求”

  10多條刀魚依次排開,江蝦佔了半個水箱……這是記者近期在長江沿線某市水產市場看到的景象。

  “清明后刀魚刺變硬了,小江刀一公斤500元,超過二兩的1公斤800元。”一位魚販子稱,江蝦的價格也在一公斤300元左右。

  在另外一個市的商貿批發市場,一位紀姓商戶告訴記者,吃“江鮮”需要通過特殊渠道提前兩天訂貨,“很多‘江鮮’館都從我們這裡拿貨”。

  長江刀魚被譽為“長江三鮮”之一。由於環境惡化、捕撈過度等原因,近年來刀魚資源嚴重枯竭。隨著數量減少,價格不斷走高,一些不法分子為獲取暴利鋌而走險。

  “物以稀為貴,越是禁止、價格越高。”當地商戶告訴記者,“刀魚的價格比往年漲了一倍,供不應求。清明前的長江刀魚刺很軟,一公斤甚至能賣到6000元左右。”

  由於市場需求旺盛,在長江捕食野生刀魚屢禁不絕。記者在多個發生交易的市場上沒有看到監管人員。有商戶說:“他們來我們就躲,他們走了我們賣。”

  某市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等曾聯合開展長江水產品專項執法行動,工作人員透露:“執法中發現,私下裡還是有偷偷摸摸點對點的銷售,在一些餐館發現有長江水產品。”

  農業農村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出台《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和建立補償制度實施方案》,保護岌岌可危的長江生物資源。但記者發現,“禁漁令”下,一些人還繼續在珍稀物種保護區偷捕。

  長江航運公安局鎮江分局近期破獲一起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在凌晨駕駛小漁船開到江豚保護區,使用自制的電抄網捕魚,短短3個多小時就捕撈150多公斤的漁獲物。

  非法電捕是主要方式,偷捕和銷售呈組織化、專業化

  “長江禁漁后,受暴利驅動,一些原先並非漁民的人也加入偷捕。”長江航運公安局鎮江分局刑偵支隊支隊長曹欽說,這些人主觀惡意大,反偵查能力強,呈現組織化、專業化特點。

  曹欽說:“而且,他們與漁民不一樣,不是個人或夫妻倆,通常是一個團伙協同犯罪。”

  據中國海監江蘇省總隊三級調研員岳才俊介紹,長江禁漁以來,漁政部門已組織開展4次省級長江漁政專項執法行動,收繳違法違規捕撈網具近1000套,沒收漁獲物120公斤,查處非法捕撈案件58起。

  岳才俊說,從查獲的較大非法捕撈案件看,非法捕魚團伙常常使用便攜式電魚設備,快艇分工協作,執法取証難度大。

  據警方和漁政部門反映,長江漁業資源的捕撈、運輸、銷售已經形成一條非法利益鏈,“魚需要當天處理,凌晨就被運到各大飯店或水產市場,利益相關者都是共謀”。

  此外,為逃避監管,不少偷捕人員選擇夜裡作案。揚州市公安局濱江派出所所長王明超說,黑燈瞎火,船隻容易發生碰撞,江上執法危險性大。偷捕人員軟暴力抗法現象也十分常見。

  長江生態保護需加強部門聯動,實施多環節監管

  長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樣性最為豐富的河流之一,也是維護我國生態安全的重要屏障,十年“禁漁令”旨在讓長江休養生息。

  但承擔保護長江重任的漁政部門,人員卻嚴重不足。中國海監江蘇省總隊漁政執法處處長陳建榮說,長江江蘇段400多公裡,有漁業執法資格証的隻有217人,長期在一線工作的約100人。

  裝備同樣捉襟見肘。記者在揚州市廣陵區新壩漁港看到,這裡停著全區漁政部門唯一的一條執法艇。“這條執法艇隻有6.36米長。”該區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唐明虎無奈地說,這樣的技術裝備很難滿足高強度、全天候的禁捕執法監管需求。

  為彌補長江漁政力量不足等問題,江蘇試點聘請退出捕撈的漁民為護漁員,建立護漁隊伍。“他們熟悉水上情況,適應水上工作,效果明顯。”王明超說。

  揚州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陳石說,要加強漁政執法力量和裝備建設,同時加強信息化裝備的配置和應用。目前,揚州等地已在重點水域或問題易發江段安裝視頻監控,並借助無人機在人員有限的情況下,開展區域巡航。

  有關人士認為,長江生態保護需加強部門聯動,對捕撈、運輸、銷售、餐飲等多環節進行監管。

  記者還發現,一些漁民因文化程度偏低、年齡偏大,上岸定居后就業率不高。“長江禁漁是一項系統工程,隻有漁民真上岸,才有人與水的真正和諧。”長江淡水豚保護專家章賢認為,要進一步加強漁民職業技能培訓,幫助他們順利轉型。

  (據新華社記者沈汝發、秦華江、楊丁淼報道)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