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居民長期投訴 各級部門想方設法

“高拋”成頑疾 難度在取証

2020年06月08日09:15  來源:北京日報
 
原標題:“高拋”成頑疾 難度在取証

  甘家口小區34號樓居民清理高空拋物垃圾時,歸攏到一起的煙頭。

  居民提供照片佐証,高空拋物垃圾曾砸破過車窗。

  從本月起,《北京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正式實施,高空拋物被列為重點治理行為。高空拋物不僅僅是陋習,一旦給他人生命安全及財產造成損傷,將涉及民事侵權,嚴重的還可能承擔刑事責任。近年來,各街道、社區、物業不斷加大對高空拋物行為的懲治和預防力度,但在一些小區,這個問題依然屢見不鮮。“高拋”為啥這麼難治?記者調查發現,“取証難”是關鍵問題。

  ●難抓現行

  天降垃圾到底來自哪兒

  豐台區右安門街道翠林一裡1號樓居民近日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反映,該居民樓高空拋物問題由來已久,生活垃圾經常從天而降。更懸的是,這棟老樓臨街,高空拋物問題帶來的不僅僅是衛生問題,更可能威脅路人的安全。

  6月6日下午,記者來到翠林一裡小區,隔著一道鐵柵欄牆,樓東側便是開陽路的人行便道,樓與鐵柵欄之間形成了衛生死角,地上有大量酸奶盒、果皮等垃圾橫七豎八。如何証實這些垃圾是從高層拋下來的,這是記者在採訪中遇到的第一個難題。現場唯一能夠說明一定問題的“蛛絲馬跡”,是地面上一片類似於奶制品的污跡,這片污跡的形狀呈噴濺狀,根據常識,通常隻有從高處落下的液體包裝,才會出現這樣的噴濺痕跡。

  居民們告訴記者,翠林一裡1號樓存在高空拋垃圾問題至少有一年了。有時,甚至有酒瓶從天而降。居民樓臨街,正對著的是便道上的長椅,高空拋物時常引發路人的不滿。但由於樓層較高,究竟是哪一層居民扔的垃圾,至今無法查實。

  記者了解到,為解決這一問題,相關部門做了不少工作。社區接到訴求后會第一時間與居民取得聯系,並同管片社區民警一道來樓內查看情況。不過調查時,工作人員沒能抓到“現行”,樓內的居民也不承認自己有高空拋物行為。雖然做了大量走訪、摸排工作,但是處理結果仍無法令人滿意。

  無獨有偶,6月6日上午,記者趕到朝陽區慧忠北裡411號樓調查高空拋物問題時,遇到相同的情況。有居民反映,在樓的西側存在一個衛生死角,入夏以來,氣溫驟然升高,滿地垃圾產生異味,滋生蚊蠅。但地面上的垃圾從何而來、是否樓上個別住戶所為,如何取証成了一道難題。在慧忠北裡411號樓內記者看到,所有樓層都貼有禁止高空拋物的提示標語,但很多居民反映:“抓不著人,罰不到點兒,光是提示根本就管不住”。

  ●普遍困境

  “第一現場”難以查實

  5月23日,石景山區古城街道燕堤南路1號院4號樓居民也就高空拋物問題向12345市民服務熱線進行了反映。居民特意提供了大量照片予以佐証。但面臨的同樣困境是,雖然這些“証據”能夠印証高空拋物問題的發生,卻難以指向更加具體的“第一現場”。

  6月6日,記者在燕堤南路1號院4號樓前看到,該樓周邊的環境干淨整潔,樓體上能夠看到禁止高空拋物的提示標語。

  不過,有居民向記者提供了大量照片:一輛被砸碎了車窗的電動車、一輛頂著廚余垃圾的機動車等等。一位居民說,居民樓的旁邊有一座自行車棚,這個車棚的頂部原先是藍色的塑料材質,因為被高空拋下來的垃圾損壞過太多次,如今,塑料的車棚頂部上方已經“全副武裝”,覆蓋了一層鐵皮。站在車棚內向上看,頂棚一處藍色塑料板上有一個大洞。

  記者從古城街道了解到,為解決該樓高空拋物問題,街道做了大量工作。古城街道接到舉報電話后,下發給燕堤南路社區,社區第一時間與金隅大城物業、社區民警取得聯系,並召開專題會討論此項問題。物業根據居民舉報,派專人到現場查看情況,但是,未發現拋擲物品。工作人員此后又多次到現場查看,但無法確認高空拋物行為人。為了提示居民,社區在所有樓道內都張貼了提示,並召開樓門組長會,要求樓門組長入戶宣傳,做好居民工作。

  可見無論是記者現場調查,還是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取証,都沒有抓到高空拋物的現行,工作因此難以開展。

  ●效果不佳

  街道居民兩頭都挺難

  在各街道、社區接訴即辦、積極響應的當下,針對高空拋物問題,記者同10余個街道辦事處進行了深入交流。不少街道坦言,在他們的接訴即辦流程中,高空拋物問題是一塊“燙手的山芋”,為解決這一問題,勁兒沒少使,但由於治理結果始終不理想,難以得到居民的認可。

  不僅街道頭疼,居民也十分苦惱。6月5日,在海澱區甘家口小區,34號樓居民向記者詳述了這棟老樓久治不愈的高空拋物問題。住在一層的居民不僅是受害者,為了環境整潔,還不得不時常動手清理垃圾。

  34號樓前,有一片圍著鐵柵欄的綠地,居民說,平時這裡很少有人來,但是綠地裡出現了大量煙頭、酒瓶子等垃圾。記者看到,不少垃圾袋就挂在綠地裡一些高高的樹梢上。兩根帶著鐵鉤的長竹竿靠著樹干擺放著,原來這是居民平時清理樹上垃圾所用的自制工具。

  “我最擔心的是這些從天而降的煙頭。”一位居民指著他拍下的照片直皺眉頭。照片上,密密麻麻的煙頭布滿了整個畫面,這是居民每次清理高空拋物垃圾時歸攏到一起的,“萬一沒掐滅的煙頭引燃綠地裡的可燃物,全樓都得跟著遭殃!”

  “我母親60多歲了,時常還要來清理這些垃圾。”一位居民說,他們自行清理垃圾的頻率少則一個月一次,多則一兩個星期一次,最近清理得比較頻繁,是因為進入雨季后,綠地裡的垃圾一多,被雨水漚了就會產生異味。

  記者了解到,對於高空拋物問題,甘家口街道不僅第一時間介入,工作也尤為細致。在接到居民投訴后,除了常規治理工作外,工作人員特意對居民們提供的照片進行分析研究,並發現一條線索——堆積如山的煙頭當中,從品牌判斷,“長白山”佔了絕大部分,於是,工作人員順藤摸瓜,開始了解樓內煙民經常購買的香煙品牌。

  “二樓的居民抽韓國煙,四樓的居民抽‘蘭州’,就是沒找到‘長白山’!”居民們說,街道對樓內煙民進行了宣傳,大家都積極配合工作,但無奈沒能找到高空拋物的當事人,治理效果仍是不理想。

  ●存在爭議

  安裝攝像頭是否侵犯隱私

  治理高空拋物首要解決的問題就是找到當事人,但問題難就難在,抓現行不易實現。有居民提議,給居民樓安裝攝像頭,由此來捕捉“罪魁禍首”。對於這個提議,很多街道工作人員表示,從人防技防角度考量,24小時專人值守不現實,而安裝攝像頭的做法難以得到全體居民認可,有人認為此舉會侵犯隱私權。

  北京市漢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齊正認為,在特殊情況下,從公共管理角度出發,安裝攝像頭的行為應獲優先權。

  齊正分析認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范工作。既然物業有此法定義務,也意味著其有採取相應履責措施的權利。

  齊正還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2條第2款注明,“本法所稱的民事權益,包括生命權、健康權、隱私權……”目前較為通行的觀點認為,隱私權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公共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從權利本質上看,隱私是與公共利益無關的私人權益﹔從權利內容上看,隱私包括了對私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人空間的保護﹔從權利保護目的上看,隱私權的存在目的,在於為私人信息和秘密提供不被非法公開的保護,以維護公民個人的生活安寧和人格尊嚴。

  “我認為小區物業可以為防范高空拋物問題而安裝攝像頭,隻要能確保安裝在公共區域,又嚴格妥善保管錄像內容,隻供公檢法機構依法調取。” 齊正說。

  記者手記

  監控拋物

  可借鑒“一門一策”

  “絕大多數人都有這樣的共識,不能因為個別人存在高空拋物,就否定全樓居民的素質。”採訪當中,很多居民談到,高空拋物僅僅是樓內少數人的行為,而非普遍現象,隻要找對人,問題是可以解決的。

  去年本報關注老樓加裝電梯問題時發現,居民意見難統一是工作無法推進的症結之一,通過“一門一策”的辦法,問題得到了改善。面對高空拋物難題,是否可借鑒此法,在居民反映集中的樓門單獨安裝攝像頭,而非全小區統一安裝。安裝攝像頭前,可進行廣泛民意調查,同時,著重參考低層居民的意見和建議。(北京日報記者 景一鳴 圖片由居民提供)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