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立案到結案僅僅兩天時間 小壯今年能上學了

2020年06月04日09:00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小壯今年能上學了

  劉先生與李女士協議離婚不久,就因經濟犯罪入獄,原本跟隨父親生活的小壯(化名)被母親接到身邊。今年小壯到了上學的年齡,劉先生卻無法為兒子辦理入學手續,於是李女士起訴至法院要求變更撫養權。從立案到結案,僅僅兩天,昌平法院就為雙方出具了調解書,將小壯的撫養權變更給李女士,入學手續也順利辦好。

  前夫入獄 兒子入學遇困難

  2018年初,劉先生和李女士協議離婚,兒子小壯跟隨父親生活,女兒則由母親撫養。離婚不久,劉先生就因涉嫌經濟犯罪被刑事拘留,4歲的小壯被送到母親身邊。

  小壯漸漸長大,轉眼間就到了該上學的年紀。今年5月,李女士准備好了入學材料進行申報。但審核后李女士被告知,因為在離婚時小壯被交由父親撫養,需要由劉先生親自提交相關材料,才能通過資格審核。

  然而劉先生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身在高牆之內,不能為小壯完成入學信息採集。而李女士的材料均已准備齊全,隻要確認李女士為實際撫養人,小壯就能入學了。

  於是,李女士將前夫訴至昌平法院,要求將小壯的撫養關系變更給自己。5月14日,昌平法院受理此案,案件被分到未成年人審判庭范博見法官手中。由於十天后適齡兒童小學入學信息採集就要截止,留給法官的時間不多。

  時間緊迫 爸爸態度是關鍵

  范博見告訴記者,夫妻離婚后因為孩子入學問題而要求變更撫養權的案件並不少見,但通常雙方都是在協商一致后,再前來法院起訴,不涉及過多的爭議。但劉先生的情況特殊,他對此事的態度,直接決定著小壯今年能否入學。

  “在撫養權案件中,保持孩子成長環境的穩定性,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則。”范博見表示,小壯目前在法律意義上是歸劉先生撫養,如果這次將撫養權變更至李女士的名下,除非未來出現虐待、遺棄等明顯不利於孩子成長的情況,或者小壯明確表示願意跟隨爸爸生活,即使劉先生出獄並具備了撫養能力,再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也並不容易。

  這讓范博見十分擔心,一旦劉先生表示不願通過調解變更撫養關系,案件就隻能進入庭審程序。送達起訴、設定舉証期、開庭、判決,僅僅一審程序最快也要一個多月,即使不啟動二審程序,小壯也顯然會錯過今年的入學資格申報。而調解隻要雙方意見達成一致,就能夠盡快解決問題。

  兩天結案 入學手續及時辦完

  正常來說,案件調解需要雙方本人到場,當庭表達意願,並由雙方簽字才能出具調解書。但目前北京仍處於疫情防控狀態,劉先生身處監管場所沒有外出條件。

  立案當天,范博見先向李女士確認了她的訴求,馬上又與劉先生所在的監管場所取得聯系。第二天,范博見順利進行了會見。

  “我當時做了兩手准備,一旦劉先生不同意調解,就要立刻推進審理程序。”范博見首先向劉先生釋明,撫養權的歸屬需要以有利於孩子成長為前提,小壯畢竟已經和母親一同生活,李女士本人也具備撫養條件,希望劉先生能慎重考慮。孩子的教育問題迫在眉睫,劉先生最終沒有提出異議,同意將小壯交由前妻撫養。范博見立刻出具了調解書,並在當天就完成了送達。

  14日立案,15日就拿到了調解書,李女士立刻為小壯完成了入學申報。5月25日,范博見接到了李女士的報喜電話,孩子的入學信息採集成功,9月份,小壯就能背起書包上學了。

  范博見感慨道,孩子對每個家庭來說都是大事,作為未審庭法官,需要想得更多、做得更多,才能更好地呵護每一個未成年人。 (北京晚報記者 劉蘇雅)

(責編:章華維、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