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體制改革補短板迫在眉睫

2020年06月03日08:18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疾控體制改革補短板迫在眉睫

  一個曾被忽視的問題正在引起重視:我國的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弱化問題。

  5月28日通過的2020年政府工作報告,在原稿上新增了“加快公共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表述,這是根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增加的。

  全國政協委員、教育部原副部長林蕙青在政協小組會上說,2003年SARS疫情后,疾控系統硬件條件改善較大,但專業人才大量流失,“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是加強疾控系統建設的關鍵”。

  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成員、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流行病學首席科學家曾光一直關注這一問題。他經歷了從SARS疫情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多次公共衛生事件,並通過“中國現場流行病學培訓項目”,培養了一批公共衛生人才——其中不少人參與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去年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一場研討會上,曾光疾呼:僅中國疾控中心3年流失的中青年骨干就有百人之多,有的地方疾控機構人才流失可能更嚴重,疾控工作者普遍盼望通過改革渡過難關。

  兩會上,中國科學院院士、首都醫科大學副校長、全國政協委員王鬆靈指出,國家對公共衛生隊伍建設的投入明顯不足,從業人員社會地位低、經濟收入差,人才流失嚴重,“改革迫在眉睫”。

  “政府投入不足、體系職能萎縮、人員流失嚴重”

  作為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疾控中心主任、中國科學院院士高福在兩會上舉出了一組數字,用於說明“疾控事業發展明顯遲滯於經濟社會發展”:2010年到2018年,各級疾控中心人員總數減少3.9%,其中作為專業技術主力的執業醫師減少10.8%,同期綜合醫院人員總數增加64.3%。疾控機構在醫療衛生支出中的佔比從2.9%下降到2.4%。

  高福坦言,疾控機構作為疫情防控的主力,在新冠肺炎疫情預警監測、流行病學調查、防控措施的提出和實施等方面,未能充分發揮作用,面臨著能力不足、專業話語權不足等問題。

  《中國衛生和計劃生育統計年鑒》顯示,SARS之后的2004、2005年,全國疾控人員短暫增加,之后逐年下降。2006、2010、2012、2015、2018年流失最多,分別較上一年度流失5924人、1220人、1397人、1437人、2904人。今年1月,國家衛健委辦公廳研究室調研員劉志強等人發表的一份對6省份疾控中心的調研報告指出,受2017年取消行政事業預防性體檢費、衛生檢測費、委托性衛生防疫服務費等因素影響,2018年疾控中心人員收入明顯下降,人員流失加劇。2018年流失的2904人裡,2114人為專業技術人員。這份報告使用了“政府投入不足、體系職能萎縮、人員流失嚴重”的概括。

  全國政協委員、江西省政協副主席謝茹注意到,公共衛生支出佔醫療衛生支出的比例,由2011年的17.7%降至2018年的5.59%。疾控機構衛生人員佔全國衛生人員的比例,由2009年的2.53%降至2018年的1.53%。

  她指出,SARS之后,我國公共衛生及突發傳染病防控體系得到了長足發展,但重醫輕防、基層薄弱等結構性問題仍然突出。目前縣以下沒有疾控專業機構和人員,而承擔相應職責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由於經濟效益等原因,對公共衛生既不熱心也“力不從心”。

  河南省人民醫院老年醫學科主任、全國政協委員黃改榮說,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包括由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等機構向全體居民提供的公益性的公共衛生干預措施。此次疫情中,大部分縣級公共衛生機構設施簡陋陳舊、檢測能力低下等問題暴露出來。

  2018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由四位副委員長帶隊,對傳染病防治法進行執法檢查,形成的報告裡舉了不少案例:重要口岸城市新疆霍爾果斯,當時無專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相關工作“由市人民醫院的一個科室負責”。陝西省疾控中心缺乏相應的水電等日常維護經費,各項資金年度缺口約1800萬元。

  執法檢查報告還指出了人才流失問題。如四川省甘孜州疾控中心,“近年引進本科生26人,有14人辭職”。

  “一流人才搞臨床,二流人才干公衛”?

  “改革疾病預防控制體制”,是今年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任務。原北京市衛計委黨委書記、全國政協委員方來英的建議之一是建立“國家防疫官”制度,對疾控機構人員參照公務員管理,對防疫人員實施特殊補貼制度,鼓勵優秀人員進入疾控系統。

  “疾控中心等以技術為核心能力的單位,不能簡單套用行政事業單位的人事薪酬制度,建議特崗特聘、職務職級分開。”他說。

  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民革中央副主席高小玫將人才隊伍問題稱為“隱而不見”的問題。她說,公衛醫師是我國四類醫師資格之一,但公衛醫師專業地位嚴重低置,缺乏吸引力,隊伍規模遠小於其他三類醫師。目前,公衛醫師執業資格無硬性規定,與臨床醫師資質落差顯著,業內有“一流人才搞臨床,二流人才干公衛”的說法。應強化公衛人才的專業性建設,改變公衛醫師的執業狀況,真正提升公共衛生醫師的社會地位。

  她認為,應當准確設定公衛醫師職責,並賦予公衛醫師相應職責要求的處方權。公衛醫師的職責范圍,不僅要應急,更要預防﹔不僅要管傳染病,還要預防控制慢性病、老年病等。

  王鬆靈也建議,可以逐步實行公共衛生機構的准入制度和公共衛生專業人員的執業資質許可制度,使公共衛生體系更加科學化、專業化。

  “增加專業人員話語權”

  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國家衛健委高級別專家組組長、中國工程院院士鐘南山曾提出賦予疾控中心一定行政權力的設想。不少人對此表示贊同。方來英認為,應當調整疾控機構的職權范圍,使其具有相應的行政執法權。貴陽市副市長、全國政協委員魏定梅建議修訂法律,授予疾控部門發布疫情預警信息和行政監察執法方面的權力。

  曾光對記者說,中國疾控中心對各地缺乏監督權,一般都是“討論式地、勸說式地”開展工作。20世紀90年代,疾控機構與衛生監督機構分離,“本來有調查權、有一定監督權的單位,沒有那部分權力了﹔本來挺好的一個系統,分成兩個系統。”

  高福指出,疾控體系改革的關鍵不在於是否“擁有行政權力”,而在於技術工作能否不受行政干擾,保持獨立的技術性和權威性。目前疾控機構承擔提出防控策略的職責,但缺乏疫情處置的決策權、話語權,導致行政決策和技術策略脫節,疾控專家隻能行使建議權,無法深度參與決策。

  在他看來,存在的問題有:我國的疾控行政職能設置分散,國家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疾控和應急等職能分散在疾控局、醫政醫管局、應急辦等多個司局,對防控細節問題干預較多,缺少統籌協調。從全國來看,上下級疾控機構之間僅有指導與被指導的關系,處理疫情時難以形成有效的合力。

  就此,高福還建議,強化上級疾控機構對下級疾控機構的管理,將屬於中央財政事權的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行業務垂直管理,做到全國疾控系統“一盤棋”。

  全國政協委員、解放軍原總政治部主任助理岑旭提出,應當賦予疾控機構“適當行政權力”,如可考慮將各級衛健委疾控管理部門與疾控中心合並,組建具有行政權、自主權的疾控行政管理機構,或賦予疾控中心一定的疫情信息發布權力和參與疫情防控決策的職能,“增加專業人員話語權”。

  他將疾控系統的問題概括為“功能定位不清晰、職責分工不科學、快速反應不靈敏、基層網底不牢靠”。他說,這些問題的暴露,為改什麼、怎麼改提供了目標靶向。

  經歷過SARS的方來英強調,“大考”過后“復盤”,不僅要看到成績,也要看到短板、汲取教訓。當前迫切需要研究國家公共衛生體系的建設問題。“國家和地方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普遍存在的編制不足、經費不足、人員不足的現狀必須盡快改變。”

  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東莞市疾控中心主任張巧利在兩會上呼吁,希望明確政府對公共衛生領域的投入保障責任,可參考民生保障領域投入或衛生總費用增幅。她還說,希望不要再出現有疫情時重視、無疫情時忽視的現象。(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張國)

(責編:羅昱、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