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

海南島全島實行貿易自由便利

2020年06月02日07:14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海南島全島實行貿易自由便利

  據新華社北京6月1日電 中共中央、國務院日前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並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方案》明確,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實施范圍為海南島全島。

  《方案》提出,海南自由貿易港實行貿易自由便利。在實現有效監管的前提下,建設全島封關運作的海關監管特殊區域。對貨物貿易,實行以“零關稅”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對服務貿易,實行以“既准入又准營”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舉措。

  實行投資自由便利,大幅放寬海南自由貿易港市場准入。實行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實行人員進出自由便利,根據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需要,針對高端產業人才,實行更加開放的人才和停居留政策,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實行運輸來往自由便利,實施高度自由便利開放的運輸政策,推動建設西部陸海新通道國際航運樞紐和航空樞紐,加快構建現代綜合交通運輸體系。實行數據安全有序流動,有序擴大通信資源和業務開放。大力發展旅游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加快三亞向國際郵輪母港發展,支持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和5A級景區。按照零關稅、低稅率、簡稅制、強法治、分階段的原則,逐步建立與高水平自由貿易港相適應的稅收制度。著力推進政府機構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鼓勵區塊鏈等技術集成應用於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立以海南自由貿易港法為基礎,以地方性法規和商事糾紛解決機制為重要組成的自由貿易港法治體系,營造國際一流的自由貿易港法治環境。制定實施有效措施,有針對性防范化解貿易、投資、金融、數據流動、生態和公共衛生等領域重大風險。

(責編:章華維、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