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副市長吳以環:

對兒童友好,就是對城市未來負責

2020年05月25日10:05  來源:中國婦女報
 
原標題:對兒童友好,就是對城市未來負責

“對兒童友好的城市,必定是對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都友好的城市。”全國政協委員、深圳市副市長吳以環深信。

從四年前一個很少有人知曉的概念到如今全城的共識和集體行動,在吳以環和同事們的努力推動下,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的理念在深圳逐漸深入人心。

“兒童是城市未來的主人,城市建設應更適合兒童成長、更好地保護兒童權利。”“深圳作為先行示范區,願意先行先試,成為全國試點,向世界貢獻深圳樣板、中國方案。”……本次全國兩會上,吳以環帶來了相關提案,聚焦“兒童友好型城市”建設,建議將兒童優先發展納入國家發展戰略體系。

圍繞提案的提出及如何站在兒童角度審視城市發展等問題,日前,正在參加全國兩會的吳以環接受了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的專訪。

記者: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您在本次兩會上提交了《關於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建議》。一些人覺得,這似乎就是個“小”提案,那麼在您的眼中,這個提案“小”嗎?您提出提案的初衷又是什麼?

吳以環:拿今年應對疫情說吧,我們每個人都要做好個人的防護,戴口罩,洗手啊等等。但我們發現成人的口罩有標准,兒童口罩沒有標准﹔一些公共場所的宣傳指引也缺乏針對兒童的內容,這說明在我們的城市建設管理中,對兒童的關注和融入還遠遠不夠。

可以這麼說,提案是“小”提案,因為它就是城市治理創新的一個“小的切口”,但它絕不是一件小事,因為與兒童有關,兒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是關系到國家可持續發展人才戰略的大事,建設適宜兒童健康成長、生存發展的友好城市意義重大。這也是我提出這個提案的初衷。

記者:您認為,城市化進程中兒童發展主要面臨著什麼問題呢?

吳以環:這個問題我在提案中也提到了。以深圳為例,相較於內地,空間問題在深圳這樣的沿海高密度城市更加凸顯。我們成人常常覺得有個滑梯、波波池就是給孩子游戲的空間了,但這些只是一些集約化、標准化、塑料化的設施。城市中能夠讓兒童接觸和認識自然,並從中獲得快樂和實踐的自然空間還是嚴重不足,兒童的游戲空間常常是被擠壓在鋼筋水泥建筑中的。再說理念問題。小到家裡的決定,大到公共政策的制定,事關兒童的問題,我們對兒童意見的傾聽是不夠的,基本上還是成人主導決策,我們應該更加尊重“城市小主人”——兒童的意見。

記者:“兒童友好型城市”是聯合國兒童基金會於1996年提出的概念,目標是鼓勵各國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讓城市更加適合兒童成長,更好地保護兒童權利。它提倡“站在兒童角度審視城市發展”,但有人質疑,兒童角度具有可行性嗎,會不會與城市發展相沖突,它對城市發展有什麼價值和意義?

吳以環:過去,我們常常講發展速度,但現在我們正處在一個由注重速度向質量轉型的時期,加入兒童的視角審視城市發展能夠讓我們的城市發展更加精細化,更加包容有愛,成為一個真正注重人文關懷的城市。兒童是城市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核心,對兒童友好也是世界先進城市的一個顯著標志。

記者:“兒童友好型城市”從“概念”到全面鋪開的“實景”,四年裡深圳因此有了什麼變化?能不能為我們具體描繪一下“兒童友好型城市”的模樣?

吳以環:2016年啟動這項工作以來,我們一直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共建的理念,搭建政府、企事業、社會組織、媒體、兒童等多元參與的“支持聯盟”和“服務聯盟”。我們堅持理念先行,提出“一米的高度看城市”﹔抓好頂層設計,系統搭建了建設框架,在全國率先發布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的地方性綱領性文件——《深圳市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戰略規劃(2018-2035年)》和《深圳市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行動計劃(2018-2020年)》﹔選取試點,由點到面逐步推進。出台社區、圖書館、學校、醫院、出行系統、公園、母嬰室7大領域建設指引和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評價體系。到2019年底,全市兒童友好社區、街道、園區試點69個,學校17個,圖書館11個,醫院13個﹔建立各類市級兒童友好基地21個﹔提前1年完成千園之城目標,各類公園的兒童活動空間和自然教育設施場所得到了提升改造﹔兒童友好出行納入全市慢行系統改造中﹔公共場所母嬰室建設連續3年納入政府民生實事,今年1季度就提前完成了2020年底建成800間的目標任務。下一步,我們還要繼續加大宣傳力度,加快推進各層級各領域建設工作,讓支持“兒童友好型城市”的氛圍愈加濃厚,讓兒童友好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戶曉,全面普及兒童友好建設。

記者:去年,深圳市創建“兒童友好型城市”項目獲首屆中國城市治理創新優勝獎。那麼,在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的探索與實踐道路上深圳具體是怎樣做的,有什麼經驗可供其他城市借鑒?

吳以環: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兒童工作,在全國第一個將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市委10次將推進“兒童友好型城市”寫入全委會報告及先行示范區意見中,從源頭推動這項工作,圍繞拓展空間、社會保障、兒童參與3大策略體系,實施兒童安全保障、空間拓展、兒童參與、社會保障、宣傳推廣、政策研究等6大行動。

比如,結合城市舊改,我們在老城區羅湖區的棚改項目中充分考慮了兒童空間需求和安全連續的步行路徑等問題。再比如,在這次新冠肺炎疫情中,我們特別關注到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兒童的救助幫扶工作,開展專項排查,做到“一案一策、專班負責、持續跟蹤、確保安全”。動員社會力量,匯聚各方資源,開展“心系婦兒 情暖萬家——疫路護童”等關愛幫扶行動。

記者:作為分管副市長,您給深圳“兒童友好型城市”打多少分,還有哪裡有待提高加強?

吳以環:如果說4年前,大多數人還不知道“兒童友好型城市”是什麼,通過我們的宣傳倡導和探索實踐,實實在在的建設和實施,已經越來越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支持和參與,總體我還是滿意的。但這是一件持之以恆的事業,下一步,我們還要全面的加快推進,讓每個跟兒童生活學習相關的領域實現兒童友好。

記者:對於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您還有什麼建議?

吳以環:建設“兒童友好型城市”只是踐行兒童優先的方式之一,我覺得應該將兒童優先發展納入國家發展戰略體系,在立法、系統規劃等保障下進行分層落實,堅持平等發展原則,構建面向所有兒童家庭的優質均衡的公共服務體系。深圳作為先行示范區,願意先行先試,成為全國試點,向世界貢獻深圳樣板、中國方案。(□ 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 喬虹)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