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線充電”禁令施行兩周 私拉電線充電仍然挺猖獗

2020年05月15日09:09  來源:北京晚報
 
原標題:私拉電線充電仍然挺猖獗

  富強西裡39號樓外,飛線“難度系數”挺高。

  38號樓外,有人從六樓接出電線充電。

  “我是嘉園二裡住戶,我們小區樓外電線電纜雜亂並且經常有住戶飛線下樓給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充電,隱患巨大……”網絡投訴平台上,一名居住於嘉園二裡的居民如此抱怨。

  本月開始施行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針對飛線充電行為作出了明令禁止。然而條例施行兩周后,記者實地走訪發現,私拉電線的問題在部分小區仍然較為嚴重。

  現場

  六樓往下飛線 難度系數頗高

  位於豐台區的嘉園二裡總共有30多棟居民樓,佔地面積很大。為了方便,很多居民都會把自行車或電動車停在自家單元門口。記者在小區內剛轉了幾個彎,就看到了投訴中所說的飛線充電問題。

  在23號樓5單元門外,電插排從一層一戶人家的窗口伸出,旁邊的一輛電動自行車正插著電線充電,周圍還有木板、沙發等易燃雜物。一名路過的居民表示,這戶人家私拉電線充電已經不是一天兩天。

  相比於這家人的“明目張膽”,還有人拉出的電線比較隱蔽。在40號樓北側有一片小樹林,一名住戶把自家電動車藏在了樹林當中,偷偷接出了一根線用來充電。

  小區內私拉電線充電的大多是低層居民。但在38號樓,記者看到了一出實實在在的“飛線”大戲。一塊特制的加長版插板從六樓一直垂到一樓門口,供旁邊的一輛車充電。記者看到,想要把線從六樓順下來頗為不易,中途要拐一個小彎,還要避開好幾戶人家的空調管線。

  除了嘉園二裡,記者在大興區富強西裡又看到了另一種飛線手段,而且技術難度更大。在小區39號樓一單元,一根電線從居民樓二層的一個孔洞中伸出來,一直懸空向前,隨后纏到了距離五六米開外的樹上,再由樹枝垂到地面。旁邊,一輛老年代步車正插著插頭充電。電線纏繞樹枝的位置足有四五米高,很難想象當事人是如何“登高”操作的。

  私拉電線充電會造成怎樣的危害?一位消防部門的工作人員表示,從家裡拉出的充電線和插座,並不具備過充保護功能。如果電動車長時間過充,有可能會導致電池過熱甚至起火。飛線充電時電線是裸露於室外的,受到長期的風吹日晒,電線的絕緣層很容易磨損老化,發生漏電危險。此外,記者還看到了從樓上垂下來的空白接線板未被收回的情況,如果有孩童不慎誤觸,后果不堪設想。

  延伸

  電動車充電樁 也有私裝問題

  除了飛線給電動自行車、老年代步車充電,在富強西裡小區,記者還看到了多起居民私自拉線安裝電動汽車充電樁的情況。

  在富強西裡44號樓外牆角落,貼著一張“充電車位請勿佔停”的標識,標識上方安裝著一個電動汽車的充電樁,旁邊緊挨著是一戶人家的窗戶。記者向該戶居民求証,發現充電樁並非他家所裝。

  “我也不知道是樓上誰家裝的。”住戶表示,充電樁的位置離他家很近,但安裝時沒有人來找他溝通,“有一天回家我就發現多了個這東西。”因為無法確定充電樁是否安全,他一直對此有意見。

  在42號樓二單元,還有另一個挂在牆上的充電樁。根據電線的走向,記者找到了位於高層的一戶居民。該戶居民表示,自己家的充電樁並非私裝,在安裝之時曾經得到過物業批准,位置也是經過物業同意后選定的。

  該居民的說法,遭到了物業的否認。物業負責人表示,之前確實收到過住戶想要安裝充電樁的請求,但因為小區比較老舊,物業考慮到安全問題沒有批准,更沒有幫助業主選定充電樁的安裝位置。

  42號樓另一名安裝充電樁的住戶則較為坦率。他表示,充電樁就是自己找賣車的車廠裝的,並沒經過物業的批准。記者看到,這戶人家的充電樁並沒有安裝在小院內,而是把線接到了院外,一直延伸到一棵大樹下,中途還有一段線路做了埋地處理。

  購買電動車后,如果想安裝充電樁,應該走怎樣的正規手續?供電部門的一名工作人員表示,安裝充電樁一般是由供電部門單獨安裝一塊電表,再接出線來安裝充電樁,但也有人從家裡的電表私接出一段線用來安裝,富強西裡小區的幾個案例都屬於后者。工作人員表示,一戶人家的總用電量大概在八千瓦,而一般的電動車充電就要佔用七千瓦左右的用電量,因此從家裡接線充電很容易造成斷電。

  更重要的是,無論用哪種方法接線,安裝充電樁都必須要求住戶有一個自己的固定車位,而且在安裝之前要跟物業溝通,由物業在車位証明材料上簽字或蓋章。可是在富強西裡42號樓的小院,根本就沒有固定車位一說。

  沒有車位,充電樁是怎麼裝上的呢?供電部門這條路肯定是走不通,記者聯系了幾家銷售電動汽車的商家,有商家明確表示需要物業同意才能安裝,但也有商家表示可以私裝,不需要跟物業打招呼,但居民需要自行承擔被舉報的責任。

  建議

  治標還需治本 解決充電需求

  對於小區裡私拉電線的行為,5月1日施行的《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作出了明確規定:“業主、物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人不得違規私拉電線、電纜為電動汽車、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三輪車等充電”。在管理方面,條例規定物業服務人“應對私拉電線行為進行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及時報告行政執法機關。”條例也明確了私拉電線行為的處罰原則:“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雖然條例的規定十分清晰,但記者在調查過程中,仍發現有物業存在推卸責任、疏於管理的情況。嘉園二裡23號樓歸中實物業公司管理,當記者向物業公司反饋私拉電線問題時,物業表示隻負責居民樓的維修工作,不負責管理電線問題。

  “物業公司的這種說法是沒有道理的。”物業管理專家路軍港表示,條例第二條對負責管理的“物業服務人”作了明確解釋,其中包括物業服務企業。

  如果物業公司存在管理不力的情況,路軍港建議,居民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條例的第九十二條規定,物業服務人未按要求勸阻或舉報私拉電線行為的,由區住房和城鄉建設或者房屋主管部門給予警告,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在此前的一些物業管理糾紛案例中,有業主曾質疑物業公司未能盡到管理職責,而物業公司又拿不出已經履責的証據。對此路軍港提示,物業公司在進行勸阻工作時應及時拍照、保留與業主溝通的錄音,在向有關部門舉報時也應留存通訊記錄。“做到了這幾點,如果問題仍未解決,物業公司也可以証明自己盡到了管理責任。”

  新的物業管理條例已經施行,為何小區私拉電線的情況仍然猖獗?在路軍港看來,隻依靠條例去管理和處罰,實際上是治標不治本的辦法。既會消耗大量人力,起到的效果也很有限。“來制止的時候他把線收回去,過兩天又偷偷拉出來充了。而且現在電動車的數量越來越多,這種問題隻會越來越普遍,到時候罰都罰不過來。”

  “居民之所以會私拉電線,說明他們有充電需求,想要解決問題,還是要從解決需求這個源頭入手。”路軍港表示,物業應該與業主協商,想辦法在小區的公共區域設置充電棚或充電樁。對於一些空間確實有限、不具備安裝條件的老舊小區,屬地街道也應該考慮到居民需求,在小區周邊盡量協調設置一些公共充電設施供居民使用。(記者 莫凡 文並攝)

(責編:袁菡苓、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