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級新區怎麼規劃建設?指導意見來了!

2020年05月12日08:03  來源:川報觀察
 
原標題:四川省級新區怎麼規劃建設?指導意見來了!

  關於目標: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高質量發展、高水平管理,探索創新發展新模式、改革發展新經驗、開放發展新舉措,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勢,努力成為高質量發展引領區、改革開放先行區、現代化城市建設示范區

  關於設立:重點在成都市及成都平原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內經濟發展水平和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區域中心城市,依托現有開發區、產業園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發展平台,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經濟區和行政區適度分離,規劃布局一批省級新區

  不久前,宜賓三江新區、成都東部新區兩個省級新區相繼獲批。作為承擔全省乃至國家重大發展和改革開放戰略任務的綜合功能平台,省級新區如何科學有序規劃建設?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關於規劃建設省級新區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突出高起點規劃、高標准建設、高質量發展、高水平管理,探索創新發展新模式、改革發展新經驗、開放發展新舉措,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勢,努力把省級新區建設成為高質量發展引領區、改革開放先行區、現代化城市建設示范區。

  《意見》提出,要圍繞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和“一干多支”發展戰略實施,科學規劃一批省級新區,形成優勢互補高質量發展的區域經濟布局。突出產城融合、宜居宜業——充分考慮產業發展、人口集聚與城市建設布局,促進產業與城市融合發展、人口與產業協同集聚,建設企業創新發展、百姓安居樂業的現代化城市新區﹔突出改革創新、先行先試——依法依規賦予省級新區更大改革自主權,發揮綜合功能平台優勢,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探索,著力破除體制性障礙、機制性梗阻和政策性難題,進一步增強創新動力、釋放改革活力。突出全面開放、深度合作——支持省級新區積極對接國際先進規則,深度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在更高層次、更寬領域,以更大力度推進高水平開放,深化國際國內合作,不斷提高外向型經濟發展水平﹔突出集約高效、綠色發展——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切實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率,保護生態環境,重點發展知識技術密集、資源消耗少、成長潛力大、綜合效益好的新興產業,大力倡導綠色生產生活方式,推進綠色低碳發展。

  在目標設定上,《意見》明確,省級新區經濟增長速度和經濟發展質量要高於所在市和全省平均水平。力爭通過3至5年努力,適應高質量發展的制度環境和活躍高效的創新氛圍基本形成,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和人口集聚能力顯著增強,新發展理念充分體現。到2035年,省級新區綜合實力大幅提升,城市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對區域發展的引領帶動作用進一步增強,成為經濟繁榮、社會和諧、生態宜居的現代化樣板區和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的領先發展區。

  哪些區域能夠設立新區?

  《意見》明確指出,圍繞做強成都主干、培育全省經濟副中心、拓展城市發展新空間,切實增強區域中心城市輻射帶動能力,重點在成都市及成都平原經濟區、川南經濟區、川東北經濟區內經濟發展水平和基礎條件相對較好的區域中心城市,依托現有開發區、產業園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發展平台,並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積極探索經濟區和行政區適度分離,規劃布局一批省級新區,推動區域一體化、同城化發展。堅持集約節約發展,依法依規合理確定省級新區范圍和規劃面積。

  同時,申請設立省級新區的市,應能擔負改革發展戰略使命,在高質量發展、全面創新改革、區域協同發展、高水平對外開放等方面引領示范作用突出﹔具備良好的發展基礎,擁有一定的經濟體量和人口規模,以及較好的區位優勢、產業基礎、交通條件、公共服務資源等﹔具有較好的平台支撐,原則上應具有國家級或省級開發區、產業園區、自由貿易試驗區等開發開放平台,有較強的科技創新和產業創新能力;擁有較大的發展空間,應符合國家和四川省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具有相對充足的開發利用空間。

  在程序上,擬設立省級新區的市應向省委、省政府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經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由省政府批復設立省級新區,省發展改革委印發總體方案。

  省級新區應該如何打造?

  《意見》指出,規劃編制上,省級新區要對標雄安新區、天府新區等國家級新區,在規劃編制中充分體現新發展理念,按照“多規合一““三線一單”等要求,兼顧當前和長遠,高起點謀劃、高標准編制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科學確定省級新區開發邊界、人口規模、用地規模等。

  在推動省級新區高質量發展方面,《意見》從集聚發展優勢產業、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全方位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打造高品質生活宜居地等方面給出明確指導,比如培育壯大省級新區主導產業﹔支持創建國家級和省級重點(工程)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等各類科技創新平台﹔鼓勵有條件的省級新區申報設立綜合保稅區,支持省級新區按程序復制推廣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支持省級新區與省內外有條件的地區建立“戰略聯盟”、發展“飛地經濟”,與周邊地區建立“協同區”等。

  在創新省級新區管理體制方面,《意見》強調要賦予與省級新區發展階段相適應的管理權限,通過授權、委托等方式逐步實現集中統一管理,此外,“積極探索經濟區與行政區適度分離的管理模式”也被明確出。《意見》強調,省級新區所在市是省級新區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省直有關部門要在規劃編制、政策實施、項目布局、資金安排、體制創新、開放合作、試點示范、機構編制、要素保障等方面給予有力支持。(川報觀察記者 唐澤文)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