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 惠企好政策為何肥了投機者

2020年04月23日09:07  來源:新華網
 
原標題:“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 惠企好政策為何肥了投機者

  近期深圳出現“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的苗頭。此現象已引發監管部門注意。

  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2日公布初步排查情況:轄區存在個別商業銀行有客戶先全款買房,再以該新購置房產作為抵押申請經營貸的情況,但規模佔比很小。該行和深圳銀保監局已要求商業銀行對信貸資金是否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開展全面排查。

  原本惠企的好政策,為何在實際落地時會出現走樣變形?

  “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

  “現在我們行‘經營貸’利率隻有(百分之)四點幾,比房貸利率低。”深圳一國有大行的工作人員說,“這段時間挺多人辦‘經營貸’的,也有客戶說是用來買房的。”

  企業經營抵押貸款是銀行用於解決小微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資金需求的貸款,一般以房產等作為抵押物。一銀行客戶經理告訴記者,近年“經營貸”利率在4%—7%之間波動。而當“經營貸”利率低於房貸,且實體經濟疲軟時,“經營貸”就存在流入樓市的套利空間。

  張賢壁(化名)2019年年中就將自己的房產做了抵押,獲得了數百萬元的“經營貸”額度。他說:“國家現在支持我們小微企業經營,給的利率很低,才(百分之)四點多,而且辦完了抵押,可以隨借隨用,非常方便企業資金周轉。”

  然而,原本是扶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好政策”竟被投機者盯上。受疫情影響,實體經濟受損、股市行情不好、各類理財收益下降,一些人瞄上了用“經營貸”代替“房貸”的套利機會。

  一位銀行客戶經理算了一筆賬:“按照我們行現在的利率算,貸款300萬元,房貸月供約16000元,如果用‘經營貸’的話,算上利率和每年的資金過橋費,平均月息約11000元,每個月能少付5000塊。”

  記者了解到,用“經營貸”買房的操作方式是先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全款買房后,再將該房產抵押給銀行辦理“經營貸”。

  由於“經營貸”僅面向正常運營一段時間的企業的股東放貸,還催生出了買賣公司的交易。有貸款中介稱,如果購房者名下沒有公司,可用三五千元“買”一家公司。

  疫期貼息提升套利預期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月底印發辦法,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疫情期間獲得的經營性貸款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據測算,深圳將拿出逾30億元做貸款貼息。

  然而這一疫期惠企政策,提高了一些投機者的套利預期。“如果用‘經營貸’買房,又有貼息,裡外能省近30萬元。”一名打算買二套房的購房者盤算著,“而且‘經營貸’相當於可以貸出來7成,(二套)房貸隻能貸3成。”

  由此,對於一些投機者而言,“經營貸”不僅違規套取了利率差,還規避了限貸政策。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日向轄內銀行下發了自查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情況的通知。

  隨后,記者走訪深圳多家銀行,工作人員話鋒一轉,稱“現在開始嚴打了,再做就是頂風作案”。

  根據商業銀行截至20日14點30分報送的自查情況統計,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22日公布的初步排查情況是:未發現剛注冊企業即申請經營貸的情況﹔未發現支小再貸款信貸資金通過房產抵押經營貸形式流入房地產市場的情況﹔轄區存在個別商業銀行有客戶先全款買房,再以該新購置房產作為抵押申請經營貸的情況,但規模佔比很小。

  深圳市中小企業服務局22日表示,按照貸款貼息實施辦法,該局將在5月份匯總各銀行貸款貼息項目,在完成審核、公示等工作后,下達資金計劃。目前,市、區兩級貸款貼息項目均未進入資金發放階段,不存在貸款貼息資金進入房市的情形。

  惠企政策豈能走樣變形?

  “‘經營貸’利率不是一直都這麼低,貸款期限也不像房貸那麼長,長期來看沒有房貸有優勢。”已獲得“經營貸”額度的張賢壁認為,用“經營貸”買房的人流動資金要“充裕”,一旦‘經營貸’政策收緊或利率上調,能從其他渠道獲得低成本的資金才行,“要不然得不償失”。

  一名銀行工作人員告訴記者,“經營貸”最長可貸十年,每年需償還全部本金,需要承擔資金過橋費等,“用於‘買房’的話確實存在一定風險”。

  這意味著用“經營貸”代替房貸的門檻其實並不低。這種情況下,仍有“經營貸”違規流入樓市,說明是背后樓市炒作作祟。

  “經營貸”是中小微企業的“救命錢”,惠企政策為何在落實過程中走樣變形?資金用途監管難是主因。有銀行工作人員稱,通過在幾家銀行的多次轉賬后,銀行就很難查到“經營貸”的去向了。

  當下,亟須警惕樓市虛火,加強信貸流向監管,守住實體經濟信貸“水源”,防止脫實向虛。

  深圳銀保監局22日表示,為防止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領域,制定針對性地監管措施。包括:加強借款主體資質審查,不得向無實際經營和經營流水不真實的空殼企業發放貸款,對實際經營企業成立或受讓時間較短的借款人要進一步嚴格審查﹔加強抵押物管理,重點審查房產交易完成后短期內申請抵押經營貸業務的融資需求合理性﹔加強貸款資金用途管理,嚴禁信貸資金借道回流借款人賬戶或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加強對借款人貸后房產新增情況監測﹔加強貸款中介與員工行為管理,嚴防內外勾結﹔科學設置考核指標,嚴防構造虛假小微企業貸款、騙取財稅優惠補貼等違背政策意圖的行為。

  並且,深圳銀保監局已督促銀行迅速開展全面排查,對發現的問題嚴肅整改並問責,對被違規挪用於房地產領域的貸款要堅決予以糾正,限期收回並壓降對借款主體的授信額度等。

  與此同時,深圳銀保監局表示,將繼續督促指導銀行推動小微企業金融服務增量、擴面、降本、提質,有效支持企業復工復產,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不因規范經營貸業務而影響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正常生產經營的信貸支持。(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趙瑞希)

(責編:李強強、高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