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十條措施 物資運送物流費財政“買單”

2020年03月29日07:20  來源:四川日報
 
原標題:物資運送物流費財政“買單”

  承擔物資運送任務的運輸企業,產生的物流費用由財政承擔……近日,四川省政府印發《緩解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交通運輸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十條措施》。

  措施明確,四川省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對承擔生活物資運送的運輸企業,所產生的物流費用由財政給予補助﹔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交通運輸企業,減免部分房租﹔交通運輸企業繳納的社會保險金可部分返還,對吸納農民工就業的企業給予一定補貼﹔對參與“春風行動”的道路客運車輛給予適當政策性補貼﹔允許受疫情影響的道路客運班車和包車報停﹔交通建設項目復工中增加的疫情防控費用支出,可據實計入建設成本﹔對符合政策的公路水路交通項目,可適度超前下達財政補助資金以緩解資金壓力﹔對受疫情影響的交通運輸企業、運營企業,鼓勵銀行金融機構給予貸款、融資等政策支持。(記者 王眉靈)

(責編:高紅霞、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