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起駕照漲到18分?交警部門:誤讀了政策

2020年02月25日09:08  來源:新快報
 

  司機可以參加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個記分周期累計最多減免6分

  一本駕照一年隻有12分,這是每個車主都知道的,然而近期,網絡上流傳這樣一個消息:“從3月1日起,駕駛証分數將提高到18分”,還往往寫著“車主們的大福利”“喜大普奔的消息”等等描述。

  對“駕照漲到18分”這樣的消息,記者從多地交警獲悉,此消息不實,是對“接受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政策的誤讀,並不存在駕駛証從12分變為18分的說法。目前該措施在湖北、重慶、廣東深圳等地試點。

  2020年1月14日,公安部印發了《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工作規范(試行)》,該《規范》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

  記者查詢該《規范》,並沒看到駕駛証從12分變為18分的說法。同時江門、珠海、肇慶等多地交警紛紛辟謠,稱對政策的誤讀,簡單認為在駕駛証12分的基礎上,可以再減免6分,總共就是18分,繼而引申為“駕照12分變18分”的錯誤說法。

  記者從交警部門獲悉,該《規范》的實施並非表示駕照“漲分”,而是滿足條件下,可以申請減免現有累積記分中的記分分值。舉例,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已經扣了8分,那麼駕駛人可以參加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累計最多減免6分,原來8分抵扣了6分,那麼扣分記錄就會變成2分。

  對接受安全教育減免部分交通違法記分的制度,《規定》也做出了詳細的解釋。

  一是明確符合的情形:符合規定條件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參加公安交管部門組織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

  同時,《規范》明確了本記分周期內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計記分已達到12分等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二是明確接受教育的方式: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方式包括參加學習考試或者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兩種。

  學習考試的方式包括網上學習考試、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形式包括文明交通勸導、交通安全宣傳等。

  三是明確減免計分的方式和分值: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駕駛人現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時作不記分處理。機動車駕駛人每個記分周期累計最高減免6分。記者何生廷報道

(責編:袁菡苓、羅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