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人壽、招商仁和等因產品設計問題再遭監管點名

2020年01月14日08:45  來源:新快報
 
原標題:太平洋人壽、招商仁和等因產品設計問題再遭監管點名

人身保險產品問題亂象正面臨著監管的重拳出擊。近日,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保監會人身險部關於近期人身保險產品問題的通報》(下稱“《通報》”),公布近期人身保險產品監管中發現的典型問題,太平洋人壽、招商仁和等公司的短期健康險的續保條款表述、費率厘定都成為了被監管要求整改的對象。

謹防“短險長做”續保風險

《通報》中揭露了暗藏於網紅“百萬醫療險”的續保套路,部分公司短期健康險的續保條款表述、費率厘定都成為了被監管要求整改的對象。例如,信美相互和招商仁和某醫療保險,產品為一年期非保証續保產品,但續保條款中包含“自動續保”表述,存在“短險長做”風險;太平洋人壽某醫療保險,產品條款中含有續保時可能調整產品費率的表述,與《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要求不符。

新快報記者查閱《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看到,保証續保條款是指,在前一保險期間屆滿前,投保人提出續保申請,保險公司必須按照原條款和約定費率繼續承保的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短期健康險產品並不含有“保証續保”條款。如信美相互的某款醫療保險產品就有強調“如果本保險產品統一停售,我們則不再接受您繼續投保本合同的申請。”這意味著到期后,保險公司可能會出現停售、調整費率或推出替代的新產品等情況,屆時保險消費者將會面臨不能續保的風險。

銀保監會於近期下發了《關於規范短期健康保險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強調,保險公司開發的短期健康保險產品中包含續保責任的,應當在保險條款中明確表述為“非保証續保”條款,保險公司不得在短期健康保險產品條款、宣傳材料中使用“連續投保”“自動續保”“承諾續保”“終身限額”等易與長期健康保險混淆的詞句。

“消費者在投保前要明確自己的保險需求,全方位了解產品屬性,綜合選擇最適合自己的保險產品。”有業內資深人士告訴新快報記者,對於短期健康險產品,消費者切莫將“連續投保”誤以為保險公司“保証續保”,也不要輕信某些銷售人員“類保証續保”口頭承諾,以免在續保時遇到障礙,進而影響自身權益。

謹防意外傷害險銷售套路

海保人壽因意外險經營違法被單獨點名。《通報》指出,海保人壽通過易康吉保險經紀有限責任公司,在深圳市隨手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網絡平台銷售好生活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過程中,存在沒有完全按照經備案的保險條款對費率浮動進行管理等問題。

實際上,第三方平台銷售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的詬病已多次引發監管關注。如2019年12月,銀保監會點名批評太平洋人壽、招商仁和等8家險企,在保險業務自查清理過程中,存在自查走過場、隱瞞搭售行為、整改避重就輕等四大突出問題。

然而,在監管明確禁止與現金貸平台合作銷售意外險后,依舊有不少險企頂風作案。新快報記者昨日以“搭售保險”“保險砍頭息”為關鍵詞在第三方投訴平台上搜索發現,投訴量依舊多達數百條,最近的投訴時間顯示為“2020年1月13日”。如聚投訴平台用戶賀先生在“安逸花”平台借款時,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購買了永安財產保險公司的通用保証險371.74元。對此,安逸花平台客服曾向新快報記者表示,這是平台向借貸用戶提供的金融服務,目前合作的金融機構有永安財險、亞太財險等險企,客戶有自主選擇權,可選擇不購買保險。

“如果有消費者被強制搭售保險,可以通過各地消委、保險同業公會、銀保監局進行維權。”華東政法大學保險法研究所所長李偉群分析指出,隻要有關部門認定某保單屬於強制搭售,該合同即自始無效,也就不存在過了保障時間無效的問題,消費者不必為此擔心。記者劉威魁報道

(責編:袁菡苓、章華維)